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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板橋
文章: 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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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台灣的法律還有很多必須改進的地方
但要修法很難,因為法官.政務官機乎都是終身職,誰會拿石頭去砸自己的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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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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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點是不貪污 敢說敢做。 你還真是典型的電視直線思維。 ***** 台灣經濟起飛 前 窮人家到美國 必須要有綠卡 邊打工邊讀完學位..方才可回來替台灣效勞 是他們開創了國際市場。 這不是後來的富二代的留學生可體會的。就怕那種 沒吃過苦 的吵架狂 甚而至於 人在外地 跑到 PCDVD 來扯的 ..跟者別人後頭 嗆聲的小恐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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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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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頭:那我玩玩她不給錢就不算賣啦
這年頭,法官越來越有創意了 總是有辦法幫人找到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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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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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要用開放的心胸來看!!
當初被他質疑的陳師孟副市長,現在都沒講話了,咱們肯定沒他老兄更想吐血!!! 日後,自動失效的李慶安女士,如果又可以據此擔任公職,那應該請記者去採訪一下陳先生!! 問一下感言!!! 所以,我恭喜李慶安女士! 不用被關,也不用還錢,過幾天可以去美國一家團聚!!! 重新思索在台灣繼續東山再起之路!!! 邁向台北市長或是入閣擔任部會首長, 繼續戰戰兢兢為人民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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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超級高雄賽亞人III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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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總是會想到新民高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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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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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誇張 真的不知該說什麼
誰執政誰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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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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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兄台言重了 孟子道: 恥之於人大矣!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 ![]() 這些人,只不過是將聖賢書活用而已 ![]() 此文章於 2011-08-23 04:58 PM 被 20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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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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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以為BEE大是故意反諷,搞不懂怎麼會有人把不同政治光譜和思想作為完全不同的人擺在一起.....可能我的思想還不夠BEE大那麼曲曲折折 李慶安是美國公民,可不是只有綠卡而已,BEE大太看不起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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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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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立尾當選上任不是得宣示? 原來立尾除了言論免責外,宣誓也是有免責權的!...
還是選對靠山一切都『呆就Good』。 有一丁丁點良心的話,那些中低收入戶納稅讓她收走的薪水,至少該從美國搬個一半回台灣捐公益團體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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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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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如果那麼憤恨不平,可以先去IRS檢舉他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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