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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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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說的可沒錯,這件事情有法規在管的,警察他也只能依照法規執法,無論法律是否有問題,警察本來就能抓 但這不代表你不能申訴... 你是當事人,覺得法規有問題,上法院去解決 如果你不是當事人,不是之前搞了很多運動嗎?請繼續下去 不用在網路上跟他吵這個,他講的是對的,你講的也很理直氣壯沒錯,但是兩邊只在網路上講,甚麼都不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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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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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
申訴就對了 印象中申訴後你會收到標誌號線的照片 然後再申訴可能遇到法官會跟你說不管有沒有取締你都得乖乖遵守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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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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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通規則不是本來就該這樣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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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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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還可以開違反禁行機車道及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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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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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明明白白的告訴大家一件事 交通號誌是給開車的人看的, 騎機車的次等國民, 千萬別只依號誌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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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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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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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黨主席怎麼越來越偏了,走法律路徑我很認同,用"理論"、"民情"來壓法律在我眼中看起來都是硬凹,如果真的想硬凹去找議員、立委幫你凹比較實在
再加上貼這種新聞標題(聳動、不負責任),真的越做越回去 依燈號??依誰的燈號 引用:
看號誌也要看法規阿 #7有人貼出法規來,請把它看完 此文章於 2011-08-09 12:37 PM 被 老柏(第三)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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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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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樓主招喚出
好機個追著樓主跑的嗜血f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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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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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更正...看到圖了... 這種路口, 不能直接左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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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此文章於 2011-08-09 12:44 PM 被 polar16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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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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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邊應該是燈號的問題比較嚴重,景平路這左轉的燈號一亮,景平路直行的車就停下(但這邊是T字型路口,對向車道沒辦法左轉),機車要左轉就只能去鑽快車道左轉,若要走代轉,就會被慢車道上要直行的機車堵住,必須要等下次的燈號再亮起,才能轉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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