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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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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不難,就甲去犯A案,乙犯B案 甲把細節告訴乙,乙把過程告訴甲 甲乙分別投案,各自判刑,N年之後... 甲乙陸續翻供,冤獄既成,賠償照舊, 功成身退,皆大歡喜。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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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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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 在這邊討論的網友 有多少為人父母
看到下面這一段還能夠多理性的討論 依據羅濟勳、鄧運振指述,陸正被帶上車後就大叫,邱和順就摀住他嘴,陸正則咬邱和順的手,邱和順痛到大罵:「╳你娘敢咬我,找死。」然後掐他的喉嚨,後來車開到山上去,邱和順拿刀刺陸正的肚子兩刀,再將陸正衣服都脫光,把陸正套進肥料袋丟棄[/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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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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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判死刑,鄉民會跳出來
判了死刑,一些團體又ggyy 所以結論是... 你想被誰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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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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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麻煩你去面對江國慶的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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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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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幹麻面對江國慶的父母阿 這完全是兩回事 江國慶會死和死刑本身無關 是那些法官沒搞懂誤判來的 誤判和廢死是兩回事 OK???? 這都不懂嗎? 在加上之前好幾次有殺人犯或強姦犯被放又在累犯的發生 廢死團部也逃的遠遠的 為全不付半點責任 況且那些廢死團的的確很讓人無言 滿口廢死廢死的卻沒辦點套措施 只會拿江國慶當黨盾牌 而為大多那些真的殺人的兇手辯護 (這叫正義??) 而陸正案拖了23年才結束 這叫做司法正義?? 死法本身是要給被害人一個公道結果.. 浪費了被害人23年根本稱不上正義 而這23年就是因為有那些鳥人權律師和廢死團 外加無能的司法 (還有我記得曾勇夫殺了好幾個殺人犯 廢死團部長還哭勒 無言.. 還有如果大家要綁架人的話 記得先廢死團的下手 因為他們都寬宏大量 我就不信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 他們還敢大聲叫廢死 (當然還是會有 但絕對是廢死團的極少數) 此文章於 2011-07-29 07:45 PM 被 w202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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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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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有冤案就要廢死,那每年那麼多交通事故,要不要禁止使用汽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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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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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把話題扯遠了… 因為司法審判無法避免誤判,所以究其根源我們應當廢除「審判」才對吧。就如聖經所說的「不可審判他人」,至於取代之道嘛…………再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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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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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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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不用法律法院囉..... ![]() 那真是黑批想幹嘛就幹嘛..... ![]() ![]() ![]() 當年紅衛兵不就是....下場如何自己想.... 此文章於 2011-07-29 08:49 PM 被 QTT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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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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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很多廢死的人都是用宗教的這一套 不過他們不敢白目到直接喊廢除 法律、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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