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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azs
Junior Member
 
topaz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法律不太懂
但這道理實在很難理解
依著法律走的人 VS 違背法律的人
刑事好不容易閃了
民事說不定還要賠
就我的觀念
闖紅燈的家人應該還要負擔車禍費用才對
標題也是大有問題
闖紅燈的人才是肇事者
     
      
__________________

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舊 2011-07-19, 08:30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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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azs離線中  
pc
Elite Member
 
p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Arlington, Texas
文章: 6,055
引用:
作者6APF6T
真的有賠嗎? 感覺每個人都認定是他殺的, 硬是定不了罪, 家屬也沒出來哭訴

美國最新的案例是Casey Anthony的判決,她在她的三歲小女兒失蹤一個月後才去報警說小孩失蹤,當警方跟熱心民眾搜尋了半年後發現她女兒的屍體,各種跡象顯示及有可能是這個當母親的害死她小孩,但是最近審判中,陪審團做出幾項指控她謀殺小孩的罪名不成立,只有一兩向向警方說謊的罪名成立,要坐個四年的牢,但是算入她之前在州立監獄裡的坐監時間,她上週末就被放出來了。

當判決出爐的當天,法院外頭群聚的鄉民都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消息,直嚷著人一定是她殺的,陪審團中的其中幾名成員則是過了兩天後才接受媒體訪問,他們說他們很想判決這個作母親的謀殺罪名成立,但是就是根本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她殺了她女兒,也只能判決她謀殺罪名不成立。
 
__________________
My PC:
AMD Athlon64 3500+ S939 2200mhz
Corsair DDR500 512MB*2
Abit AV8 K8T800 Pro
Hitachi HDS72251 6VLAT80 SCSI Disk Device 160GB/8MB Buffer
Pioneer DVD-RW DVR-110D
LITE-ON LTR-52327S USB2.0 CD-RW
PNY Verto GeForce 6800 GT 256MB
Linksys Wireless-G PCI Adapter
Creative Sound Blaster Audigy 2 ZS
ViewSonic A71f+
ViewSonic VX2025WM
Creative Inspire P5800
ASUS A2428PDV
Microsoft XBOX 360
舊 2011-07-19, 08:33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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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pc
snipped....
當判決出爐的當天,法院外頭群聚的鄉民都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消息,直嚷著人一定是她殺的,陪審團中的其中幾名成員則是過了兩天後才接受媒體訪問,他們說他們很想判決這個作母親的謀殺罪名成立,但是就是根本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她殺了她女兒,也只能判決她謀殺罪名不成立。


刑事的無罪判決分兩種,一種是證明某人無須為某事負責,另一種是無法證明某人必須為某事負責....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1-07-19, 08:42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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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huaio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0
說真的,來了一趟大陸,發現無視交通號誌的人,每個路口都有,
台灣還是比較適合居住的地方......
__________________
上來呼吸後,繼續潛水.
舊 2011-07-19, 09:29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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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io離線中  
576910
Advance Member
 
5769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1
您的住址: 馬勒戈壁
文章: 324
假日到鄉下騎腳踏車,怎麼只有我這台在停紅燈
一堆穿車衣的團,根本是100%的機率闖
__________________
留言風格很直白
舊 2011-07-19, 09:41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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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910離線中  
ㄧ本道
Power Member
 
ㄧ本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怎麼沒有放大絕,應注意未注意
舊 2011-07-19, 09:55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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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離線中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引用:
作者ㄧ本道
怎麼沒有放大絕,應注意未注意

闖紅燈時應注意綠燈方向有車通過而未注意
闖紅燈之前還是先要停看聽再闖的
那能說闖就闖
一點都沒有受過闖紅燈的專業訓練
舊 2011-07-19, 09:59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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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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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pc
美國最新的案例是Casey Anthony的判決,她在她的三歲小女兒失蹤一個月後才去報警說小孩失蹤,當警方跟熱心民眾搜尋了半年後發現她女兒的屍體,各種跡象顯示及有可能是這個當母親的害死她小孩,但是最近審判中,陪審團做出幾項指控她謀殺小孩的罪名不成立,只有一兩向向警方說謊的罪名成立,要坐個四年的牢,但是算入她之前在州立監獄裡的坐監時間,她上週末就被放出來了。

當判決出爐的當天,法院外頭群聚的鄉民都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消息,直嚷著人一定是她殺的,陪審團中的其中幾名成員則是過了兩天後才接受媒體訪問,他們說他們很想判決這個作母親的謀殺罪名成立,但是就是根本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她殺了她女兒,也只能判決她謀殺罪名不成立。

民事:提的證據夠多+常理推斷下,就足以讓法官採證,形成對其中一方有力的判決。

刑事:需提出明確有力的證據證明某人有犯罪或有過失,不然每個嫌疑人都是無罪的。(因為若判無罪,事後發現新事證還可以重新審判來定罪;萬一先判有罪且處死之類,日後發現兇手另有其人... 就難以挽回了)
舊 2011-07-19, 10:31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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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FLY-SKY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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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NJ
文章: 982
這幾個月常去NYC觀光..才發現很多紐約人.不管是走路或是騎單車..到了十字路口左右一
看沒來車..就無視交通號誌.直接給他穿越過去了...

尤其是中央公園內的交通號誌.對那些單車族根本是多餘的..我綠燈走在穿越道中.那些單車
根本不停車的.直接就從我身邊衝過去....

反而是開四輪的更會禮讓行人...當然.開四輪的也是蠻惡霸..但與單車族相比...實在好太
多了..難怪前一陣子看新聞說NYC要強制取締單車族違規...


PS:樓上的偽站長又在搞笑了..這篇在說交通問題...跟母親殺小孩有何關係??

此文章於 2011-07-19 10:47 PM 被 FLY-SKY 編輯.
舊 2011-07-19, 10:45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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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SKY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FLY-SKY
尤其是中央公園內的交通號誌.對那些單車族根本是多餘的..我綠燈走在穿越道中.那些單車
根本不停車的.直接就從我身邊衝過去....

該不會是遇到單車快遞吧
他們騎車的方式是世界出名的殺
可說是如入無人之境一般
舊 2011-07-19, 10:5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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