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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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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就懂得搬出"雙方商業模式不同"這個理由來了?
平常酸蘋果的時候怎麼就不知道"雙方商業模式不同"這個道理? ![]() google現在就是打算用user的力量來槓政府就是了? 商業模式大於法律?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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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此文章於 2011-07-15 12:40 PM 被 blai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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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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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辦法啊,Android user 往往比較理性∼ Apple user 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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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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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google 或是 apple想要用甚麼經營模式是他們的事情, 在哪邊做生意本來就該遵守該地區的法律. 不然我是不是也可以說: 我在越南招員工最低薪資10k(假設), 到了台灣變成17880, 我要捍衛我的權利, 所以我只能給10k的薪資? 買賣東西都是顧客至上, google呢? 說撤就撤, 才不管你後面的使用者, 這種商人竟然還有人在護航護那麼大. 對開發商來說google/apple是客戶, 不是店家, 客戶當然可以不鳥店家的權益, 店家要生存自然有辦法達到客戶的要求, 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商場不就這樣? 廠商可以不鳥客戶, 帶來的只是沒生意, 不然就是倒閉, 看看google,一副就是你買我的東西是應該, 不買我的東西是悲哀..... 再者, 既然出現7天這種大多數人都覺得不合理的法律, 怎麼沒人站出來要修法?修改跟世界接軌? 只會在網路嘴砲, 會稱為鬼島不是沒有理由的. -- 結果我也是鬼島上的刁民, 只會在電腦前面嘴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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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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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GUTS的GOOGLE,有GUTS的北市府,該讓我們當個有GUTS的消費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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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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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異上面有個軟體開發商說台灣人根本很少付費買軟體,我看很多槓上GOOGLE的,應該都是有GUTS不買付費軟體的人,只有少數真的肯花錢...
大家都很有正義感呀∼讚讚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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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死老百姓
文章: 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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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搞清楚重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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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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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從新聞看來,北市府軟掉了嗎? 準備求google重回台灣付費手機應用軟體市場? 不排除繼續開罰? 說難聽的, 用什麼罰? 有不賣東西還要受罰的條款嗎? ![]() 你們可以繼續亂搞沒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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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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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件事情可以看出
這些官員腦袋真的跟現實社會脫離很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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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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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然我滿支持Google的良性競爭,但是說到Android User比較理性,我完全不認同, 您沒看到網路上到處酸人的Android網友,到處扣人帽子叫人是果蠅,教徒,在01的HTC版,不只是酸蘋果用戶,連對其他牌的Android用戶都能鬥到翻過來,我看不出來Android user比較理性,我身邊的Apple User都很低調,反而是Wintel , android用戶對Apple user都很有意見。 有品牌情結的人都不大可能多理性,可是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是這樣,這裡的Android,Apple user往往都能很理性的討論,不致於謾罵,Oikos , 老地方,iphone4tw等老牌蘋果論壇也從來看不到酸人或臭屁的蘋果用戶(當然啦,那些網站多是真的蘋果用戶,不是買個iPhone , iPad就自以為是的蘋果追風者)。 拉回來主題,小弟不認為這次Google有做錯什麼事,他的商品不合台灣規定,他把商品下架,甚至如果退出台灣市場,他做的事很合法,也很合理,消基會照法律程序走,他也照法律程序走,兩邊都沒錯啊,說真的Google Market並不像Apple Appstore分國家分的那麼嚴苛,要Google特意把台灣Market分開來是很困難的,他就算退出台灣市場也情有可源,我不知道大家在罵什麼,葉狀師是在囂張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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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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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與app store不太一樣啊
印象中是這樣...有錯請指正 market只是一個集散地,google只提供平台,他不負責退換貨,你要自己跟廠商講,他只保證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個原則沒被破壞而已 app store他不只是平台,連廠商該怎麼賣他都管,既然要管這麼多,當然退換貨這種事情他也得負責建立制度 我認為google和apple兩家廠商對於應用程式平台的做法顯然不同,不是一句單純apple做得到為什麼google做不到這麼簡單 不過雖然google做法我能理解,可是我也覺得他們應該有能力跟台北市政府講清楚才是,事情應該不會弄得這麼複雜吧? 況且我也覺得,如果google真認為消保法那些規定不能用在market,應該進行行政訴願或訴訟,讓整件事情在法律上解決 不是繳罰款,然後把market付費軟體一關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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