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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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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當八卦記者或是言情小說家的潛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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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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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大多數人
真的小覷台灣記者的編導功力 徵才造假才2個月前的事而已 站內文章翻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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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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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常用的手法啦 影片很容易操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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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腸道深深深幾許
文章: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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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 雷大點出的有極大可能是事實 不敢說每個新聞都這樣搞 但的確有不少是這樣搞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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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鄉愛土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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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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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媒體職業類別根本應該歸類到製造業,或者是屠宰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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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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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像由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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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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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消如果再救該女子的過程中發生意外
算不算業務過失傷害甚至是業務過失致死 如果是 今天義消自己踩空摔下去造成顱內出血因該算好險了 我覺得要救人因該要出動所需各式大型工具 向這個就應該要出動直升機採吊掛方式救援 然後救災所需花費由對方買單 這個買單要像罰單一樣有強制力 延遲繳納加倍,管制出境 再拖下去就發函法院催繳 不要每次都要讓義消拿自己的生命和對方及其家屬的道德去賭 熱心奉獻的人不該被這麼糟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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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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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到影片 讓我想到"隔離島"... 她也許想爬下去找燈塔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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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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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設計好的局 拿攝影機拍你
就這樣很傻很天真的跳下去了 這就跟拍照受困懸崖一樣腦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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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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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義 把他抓回去 原來的地方~~~~~~~~~ 大家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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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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