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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只聽說有陪審團,沒聽說過有觀審團
這是不是台灣另一個又創世政策?
一直以來,台灣有的世界唯一政策都是惡性的

再者,法官法裡面最重要的
不良法官的評定
最為人批評的
是認定法官是不是不良全交給法官或相關人士來決定
完全是官官相護
應該排除法官,由社會賢達來決定
但這次還是一樣沒動到
完全違反修改法官法的原意

這一塊裡面黑幕很大
大到整個社會的力量都無法去撼動
     
      
舊 2011-06-30, 09:52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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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所以還要加上法官選舉制......法官跟檢察官都由人民選出
 
舊 2011-06-30, 10:12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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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離線中  
無此用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61
這件事新聞媒體應該也是最大受益者之一~

因為現刑制度下法官如果不願接受採訪~

法院發言人出來發發新聞稿就好記者也沒轍

但是以後有了陪審制~

就有觀審員可以堵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6-30, 10:31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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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此用戶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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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nomad
只聽說有陪審團,沒聽說過有觀審團
這是不是台灣另一個又創世政策?
一直以來,台灣有的世界唯一政策都是惡性的

再者,法官法裡面最重要的
不良法官的評定
最為人批評的
是認定法官是不是不良全交給法官或相關人士來決定
完全是官官相護
應該排除法官,由社會賢達來決定
但這次還是一樣沒動到
完全違反修改法官法的原意

這一塊裡面黑幕很大
大到整個社會的力量都無法去撼動

在法官評鑑委員會成員的部分,將由全國法官票選3名法官代表、全體檢察官票選1名檢察官、各地律師公會各別推舉再由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全國性律師票選律師3名,以及由法務部、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推舉檢察官、律師以外的4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送交司法院長遴聘組成。同時,人民得以請求評鑑法官,評鑑項目標準需考量社會觀感。

原文網址: 法官法過關!人審會將引進外部委員,司改會評50分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6/14/9...m#ixzz1QioDIKjx



還是有外部人士加入評審,不過台灣有沒有所謂「社會公正人士」不無疑問就是了。
舊 2011-06-30, 10:31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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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黑暗騎士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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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71
感覺就跟廉政公署一樣又學半套的
真的有心要搞這種制度,就直接搞陪審團制
推動初期一定會有陣痛期
但是過渡期之後就會漸漸好轉

但是,先決條件是要確定這種制度適合台灣
舊 2011-06-30, 10:34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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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騎士離線中  
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黑暗騎士
感覺就跟廉政公署一樣又學半套的
真的有心要搞這種制度,就直接搞陪審團制
推動初期一定會有陣痛期
但是過渡期之後就會漸漸好轉

但是,先決條件是要確定這種制度適合台灣

所以現在才推觀審制先試試水溫.......
舊 2011-06-30, 10:39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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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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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luym0001
所以......這制度的目的是
要為將來鋪路

目的當然是堵住某些人的嘴
讓那些大官們展現出"我們不是沒有做事"的樣子
引用:
作者nomad
只聽說有陪審團,沒聽說過有觀審團
這是不是台灣另一個又創世政策?

沒辦法
如果要引進陪審團制
勢必要先解決可能會違反憲法 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的爭議

而且老實說修憲是件麻煩事
這種麻煩事當然是不要碰最好
所以司法院會搞出這種四不像的觀審團制只是剛剛好
舊 2011-06-30, 10:44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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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6APF6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3
蒞庭檢察官林綉惠表示:「我們不是神,卻在做神的工作。」

殺女冤案 柯嘉文無罪定讞
女檢「做神的工作」 失職人員將受懲
2011年 06月29日 【鄧玉瑩╱台中報導】台中十九歲林姓女子五年前被王姓友人發現陳屍草叢,王男指證男子柯嘉文犯案,檢察官何建寬明知現場血掌紋與柯男不符仍起訴,致柯男被判無期徒刑,直到更三審才改判無罪,台中高分檢昨放棄上訴,柯男無罪確定,最高檢察署將對釀成冤案的檢察官究責。


台中高分檢發言人林永義表示,柯男通過測謊、血掌紋不符,且真兇蘇祥誠已聲押獲准,所以決定柯嘉文殺人案不再上訴。柯父痛批:「這五年來我們家所受的委屈和辱罵指點,就這樣算了?這些辦案人員真惡劣!」


現場血掌紋不符
二○○六年五月十日傍晚,王男打電話約林女見面,但只聽見林女「呀、呀」慘叫聲即斷訊,王男循線查探發現林女頭部被石頭重擊,旁邊停一輛銀色機車,王男大按喇叭,草叢中竄出一名男子稱:「那兩名歹徒跑了,你趕快去追。」隨即騎車離開。事後王男向警方指認兇手是柯嘉文,檢察官據此將柯男起訴。
一審至更二審,柯嘉文都被重判無期徒刑,直到更三審才大逆轉,合議庭認為王男單一指認過程有瑕疵,且現場遺留指掌紋都與柯男不符,因此改判柯無罪。更四審時,連蒞庭檢察官林綉惠都覺得兇手不是柯嘉文,不但當庭為柯男申冤平反,請求法院判無罪,還寫了十一個卷宗交給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希望全案重新偵辦。


更四審後逮真兇
中檢重新比對命案現場遺留指掌紋,結果在收到更四審無罪判決後,兩周內就逮到真兇蘇祥誠,使全案真相大白。林綉惠語重心長表示:「我們不是神,卻在做神的工作,所以必須小心查閱每個過程,才能避免冤案。」至於冤案責任歸屬,最高檢察署已指示分案追究冤案責任。


柯嘉文冤案事件簿
◎2006/05/10:19歲林女外出找王姓男友人,被王男發現倒臥草叢,遭石頭砸死
◎2007:一審依王男指證,判柯嘉文無期徒刑
◎2010/01:更三審認定王男指證有瑕疵,且石頭上血掌紋與柯嘉文不符,改判柯男無罪
◎2011/06:更四審依檢察官林惠請求,仍判柯嘉文無罪
◎2011/06/18:檢方重啟調查,依掌紋鑑定拘提嫌犯蘇祥誠,向法院聲押獲准
◎2011/06/25:台中高分檢放棄上訴,柯嘉文無罪確定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
不只法官, 檢察官的素質也是如此參差不齊,但在現行賞罰不明的制度下,可能還是坐領相同的薪水福利....就連身為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面對種種法院不公現象也僅能辭職抗議,遑論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們呢......

此文章於 2011-06-30 10:45 AM 被 6APF6T 編輯.
舊 2011-06-30, 10:44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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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PF6T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Rainwen
所以還要加上法官選舉制......法官跟檢察官都由人民選出


選舉??

接下來就會接連上演 買票、金主、搶媒體曝光率 ... 等 的「台灣特有亂象」!!
舊 2011-06-30, 10:50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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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說破不值錢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0
引用:
作者黑暗騎士
感覺就跟廉政公署一樣又學半套的
真的有心要搞這種制度,就直接搞陪審團制
推動初期一定會有陣痛期
但是過渡期之後就會漸漸好轉

但是,先決條件是要確定這種制度適合台灣

學半套,總比以前不弄來得好。以前根本是最上面的帶頭貪污、老婆收賄、兒子洗錢,女兒:誰沒拿我爸的錢,女婿XX、親家公XX、眾下屬、親信XX、、、哇........,這以後拿來演連續劇、電影,一定很好看。
 
 
 

此文章於 2011-06-30 11:14 AM 被 說破不值錢 編輯.
舊 2011-06-30, 11:12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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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破不值錢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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