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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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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就是這樣.... 如果今天視而不見, 直接走人,什麼事都沒有. 如果去幫一把, 被指控是兇手, 你就得花時間,力氣去舉證, 上法院,搞到最後"如果"證明你不是兇手還好,萬一證據不足以證明"你不是兇手"怎麼辦?還幫真兇背黑鍋. 之前我就有回文過,看到事故幫打電話報警,結果警方第一句話就直接披頭問是不是你撞的...連報個警這種小事都能這樣了.. 所以現在只能期望出事的不是你,別奢望別人會幫你.. 有太多案例了,人人自保都來不及了,還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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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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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誣指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信任,社會冷漠的結果是造成許多原本可以避免的傷亡, 個人認為這種恩將仇報的誣指行為的可惡程度比起刑法誣告罪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麼嚴重的行為卻無有效作為去警惕,制度也有很大的問題. 當事人與親友當然可以懷疑善意協助者為肇事者,但若要指控協助者為肇事者 須負舉証之責,或負可能被証明誣指之刑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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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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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報警
在旁邊等到有救護車來以前....先提醒別人不要撞上就好.......... 伸手去救............ 其實壓力很大....... 能不碰就不碰........... 叫警察已經是我能做的最大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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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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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開玩笑嗎? 您可以聽聽在下幾乎親身的經歷... 在下剛考上大學不久的某年過年回雲林外婆家玩,在下午三點多和親戚 的姐姐一起騎機車出門買東西,因為在下不太知道路所以給她騎車載.... 之後和一位7x歲的騎車老翁(腳踏車)擦身而過完全沒碰到他,但是經過 之後沒多久卻看到後照鏡裡面的老翁自己摔倒路邊,我們好心停下車去 關心(附近沒人)還衝到最近的人家借電話報警... 之後老翁過世對方家屬堅持人是我們撞的還弄上法院,雖然最後是無罪 但是真的氣到想反告對方毀謗和污告,好好一個過年搞成這樣Orz 試問如果您是在下的話,請問後面再遇到事情要不要伸出援手? 在下對人性失望不只一次但是從沒有像那次一樣絕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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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 muss se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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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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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不告 ![]() ![]() 既然都上法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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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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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車捷運上,幾乎每次都會讓座或不座
認識的人受傷,也會立刻去幫助他 但是不認識的人真的不敢..萬一被反咬一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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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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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跟今年各看到到一次機車車禍
去年看到的比較嚴重,所以只用我的機車擋住後方來車,大聲叫她並沒有移動傷者 今年這一次就是幫被機車壓住的女生扶起機車並幫她牽到路邊我就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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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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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傷者意識清醒
我一定會上前幫忙 如果傷者意識不清 現場又沒其他人 我只敢打電話報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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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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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已弄上法院, 那表示檢察官有起訴囉? 那檢察官是以什麼證據起訴? 我想聽聽 否則我對你的故事還是有點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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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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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被對方搞上了法院當然可以反告對方誣告. 多幾起這種誣告案件成立甚至 判刑,經由媒體大肆報導,這些恩將仇報的傢伙才會有所警惕,大家才能安心 助人,反控誣告可算是做善事造福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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