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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請勇夫部長再接再勵
     
      
舊 2011-03-04, 08:3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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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新AK00II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
好爽.....這樣慢慢的一槍一槍的開 讓他們生活在恐慌之中 像俄羅斯輪盤一樣刺激

一年應該殺15個左右最剛好....
 
__________________
義重於生 捨生可也 生重於義 捨義可也....
舊 2011-03-04, 08:3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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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AK00II離線中  
oversk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這樣的速度我可以接受。部長也是要再把案件仔細看過,確定沒有人為錯誤才簽下去。如果上台不仔細審察一下就簽,那就失去部長最後把關的作用了。
舊 2011-03-04, 08:4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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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  
ryojordan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72
每個月槍斃2個就好 不用太多

那種製造軍火 販賣軍火 走私軍火 製造毒品 走私毒品 販賣毒品最好都唯一死罪

要是台灣毒品沒了 治安少說好一半
舊 2011-03-04, 08:46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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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jordan123離線中  
魚骨頭
Junior Member
 
魚骨頭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03
死的這五個是犯了什麼罪要被優先領獎

雖然都該死不過是做了什麼該死又更該死的事

時間拖這麼久大家大概只知道他們該死吧
__________________
良興卡號:13214833
舊 2011-03-04, 08:54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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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骨頭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Gary1978
這樣要按"讚"

小弟很不以為然耶...

44個死刑犯很早就定讞了~先扣除掉不願意執行死刑的王清峰前部長離職開始算起已經過了多久?還剩下幾個死刑犯?到目前為止只執行了幾個?那些未執行的死刑的死刑犯在牢獄中所有的開支哪一項不是由人民支付?只要法務部長晚簽一天大家就必須要多負擔一天。

當然,我也不是很沒人性的以為法務部長沒有別的事情要做,但是...這些死刑犯已經拖了多久了?部長有別的事情要辦公沒辦法很快處理沒錯,從王清峰下台的2010年3月11日起算都快要滿一年了耶!這些人的開銷難道不能說是因為部長的怠惰而多支付的嬤

幹掉廢死就沒人會幫他們了
舊 2011-03-04, 08:55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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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alexchao
Advance Member
 
alexch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47
引用:
作者魚骨頭
死的這五個是犯了什麼罪要被優先領獎
雖然都該死不過是做了什麼該死又更該死的事
時間拖這麼久大家大概只知道他們該死吧


殺人放火*****擄掠,大概這五個加起來差不多齊了
而且都是罪證確鑿的,身上可能都背著不只一條人命
舊 2011-03-04, 08:56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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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chao離線中  
Gary1978
Master Member
 
Gary197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引用:
作者oversky
這樣的速度我可以接受。部長也是要再把案件仔細看過,確定沒有人為錯誤才簽下去。如果上台不仔細審察一下就簽,那就失去部長最後把關的作用了。



好像不太不對...

小弟以為司法部長就只有簽名的功能而已~

要知道這些都是已經"定讞"的罪犯,而司法部長是立屬於行政體系下~
如果司法部長可以對這些案件有任何置喙...這不就是行政干預司法嗎
舊 2011-03-04, 09:24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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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引用:
作者Gary1978
好像不太不對...

小弟以為司法部長就只有簽名的功能而已~

要知道這些都是已經"定讞"的罪犯,而司法部長是立屬於行政體系下~
如果司法部長可以對這些案件有任何置喙...這不就是行政干預司法嗎




沒檢察官辦法務部長這條啊....

第 127 條
有執行刑罰職務之公務員,違法執行或不執行刑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舊 2011-03-04, 09:29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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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Gary1978
好像不太不對...

小弟以為司法部長就只有簽名的功能而已~

要知道這些都是已經"定讞"的罪犯,而司法部長是立屬於行政體系下~
如果司法部長可以對這些案件有任何置喙...這不就是行政干預司法嗎

好像是廢死團體有幫一些死刑犯申請非常上訴或有的沒的之類吧
也就是說沒那麼好死啦

而且他們搞不好要跑一些有的沒的程序
好比說殺人
你兇刀找到沒
沒有的話就有的灰了
因為那是直接的證據

此文章於 2011-03-04 09:31 P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03-04, 09:30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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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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