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Jeff1987
Junior Member
 
Jeff198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87
引用:
作者goodromhome
最後估狗全面退出大陸市場...
屈服?大陸做夢去吧

我當初新聞沒從頭跟到尾

另外站在中國的角度,他們應該是比較希望扶持自己的百度吧!
能有好藉口趕走孤狗應該也是他們希望的
     
      

此文章於 2011-02-03 08:51 PM 被 Jeff1987 編輯.
舊 2011-02-03, 08:47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eff1987離線中  
開外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64
引用:
作者foxj
合法的搜索 要有法院開的搜索票
不是隨便檢察官警察闖到你家 你就要讓他進去 (PS:法官不會去搜索喔 會去的都是詐騙 XD)

不過 通常他要搜你家 票都會先準備好..
但 還是有法條可以讓這些人不用票就進你家 有先決條件就是了

抵抗權簡單說就是不配合
結果不是有事 就是沒事 (廢話) 台灣好像還沒聽過有這法條依據



法律太專業了
難怪懂法律的比較好..
 
舊 2011-02-03, 08:59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開外掛離線中  
pvd1985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8
引用:
作者goodromhome
最後估狗全面退出大陸市場...
屈服?大陸做夢去吧


早就屈服了
你可以找找最近的新聞
我本來以為孤狗有風骨
但是為了錢還是一樣的
舊 2011-02-03, 09:58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vd1985離線中  
vchou
Golden Member
 
vcho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5
引用:
作者開外掛
google為什麼那麼屌,美國的法律他不怎麼甩



哪有可能比美國法律屌

當初柯林頓也很屌

還不是被叫去聽證會

舊 2011-02-03, 10:36 P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chou離線中  
ben_chien
Elite Member
 
ben_chi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另一個地球
文章: 4,558
引用:
作者pvd1985
早就屈服了
你可以找找最近的新聞
我本來以為孤狗有風骨
但是為了錢還是一樣的

有錢硬十倍...

__________________
大家快來加入World Community Grid(BOINC for Android)與Folding@home(Folding@Home for Android)的行列,一同找出重大疾病(愛滋、癌症、帕金森氏症...等)的解決方案
[YOUTUBE]PPc7gsZIk24[/YOUTUBE]
網路果然很危險,動不動就會被告...
發現自己越來越痴漢了...
舊 2011-02-03, 10:36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en_chien離線中  
goodromhome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72
引用:
作者pvd1985
早就屈服了
你可以找找最近的新聞
我本來以為孤狗有風骨
但是為了錢還是一樣的

沒有吧...
前總裁的談話妳有看了嗎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2-04, 03:52 A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oodromhome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嗯…「抗議後屈服」…至少比一聲不吭就乖乖照作的其他廠商,最低限底有稍微表達不同的立場。

國際社會裡,許多國家都不爽北韓,認為他們是流氓國家。

可是真正要制裁、制止他們的時候,又有幾個國家敢吭聲呢?

你總不能說國際正義蕩然無存吧?(其實也有些人真是這麼覺得)

同樣的,稍為放寬一點,退而求其次可以同意,有表達抗議、或譴責之類的國家,會稍為有品一點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2-04, 04:46 A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開外掛
法律太專業了
難怪懂法律的比較好..

風馬牛不相干的東西....
抵抗權是用在現行法律及其他合法手段皆無法保障憲法中規定保護的基本權
受到侵害時,為免除侵害、重建法律秩序的最後手段
簡單來說這是憲法層級的東西,行使抵抗權
講白了就是要跟國家法律正面對著幹
當然完全不受到現行法律保障,這層級的行為
通常都是會被追究極大刑責的犯罪行為
舊 2011-02-04, 05:00 A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  
升龍霸
Amateur Member
 
升龍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憲法是國家最高法律。

google之所以拒絕,是因為他拿憲法來擋,自然美國司法部也就拿他沒辦法了
,畢竟司法部不管是刑法也好,或其它法律也好,只要憲法就你們錯了,那些
法律全部都要閉嘴的。

事實上,如果這事在台灣,也是相同的情形,不過美國google能硬到什麼
時候,就看美國大法官要怎麼解釋美國憲法了(這點我是隨便說說而已,我
對美國司法體制不了解,美國是不是有大法官之類的,就不清楚了)。

在台灣遇到一般法律和憲法有衝突時,最後就是申請釋憲了。
舊 2011-02-04, 08:37 A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升龍霸離線中  
larrychen
*停權中*
 
larrych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繁星居
文章: 4,079
奇怪的命題.....
google覺得這個要求不合理, 所以出席聽證會來吵
這是在法制中的合理抗爭 看不出來有什麼甩不甩的

當年尼克森當總統 也很屌吧
後來還不是乖乖辭職.....有美國人有本事不甩美國法律的嗎?
舊 2011-02-04, 09:28 A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arrychen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32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