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引用:
非常認同! 不然現在太多大學生都以為可以肆無忌憚, 毫不懂得尊重他人&傷害他人... 等到觸法了, 又以為在那邊裝可憐就應該沒事! 那先前無端被傷害的人又如何, 活該嗎? 大家立場, 意見, 為人處事不同都很平常, 這是多元社會的常態! 但人與人相處, 最起碼要做到相互尊重不攻擊 (不管言語或行為); 若不能做到而傷害到他人, 被提告而受法律制裁也是剛好而已! PS. 更何況我們國人本性純樸, 會讓對方到忍不下去而提告的, 多半是太超過的言行了.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
要學全民最大擋
名字不能一樣 用菁哥不就好了 ![]()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4
|
只能說他活該!!
拿別人的性向歧視做文章 真無聊... 我性向和大多數人一樣,我是異性戀的 但我到目前為止對利菁的評價還蠻正向的 至少人家敢正視自己內心的想法 勇於做自己並認真工作 踏實地生活 不過我看完影片,對法律方面有點疑問 我是知道他這樣變造影片是觸犯淨空法師的肖像權與毀謗之嫌 但對於利菁方面的就有點不清楚了 沒有放圖片,也只有提及名子 名子相同的全世界可能有好多人 這樣要打民事訴訟打得成嗎? 還是成敗是取決於律師強不強大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
![]() 引用: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正向.. 我真的看不出來哪正向.. 踏實.. 說真的看臉我真的看不出來那是踏實. 整形的人蠻多的, 不過能搞成那樣.. 說真的不多. 認真工作.. 講白點就是拼命撈. 舉凡演藝界主持人.. 憲哥, 張菲, 胡瓜, 張小燕, 甚至小S這種咖. 沒半個是像某某那樣的. 我真的看不出來哪正向.. ![]() 此文章於 2011-01-30 01:50 PM 被 慕凡 編輯.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4
|
引用:
做演藝的哪個不是拼命撈錢 ![]() 至於整形變性那是人家的人身自由吧 若我是人家的父母,哪天我的小孩跟我說他其實是同性戀,他想要...又.. 我心裡難免會難過,但也只能尊重他 讓他帶著假面具或一輩子恨著我,這樣我會更難過.. ![]() 這種感覺就像父母要兒女逼婚 做得到的,這樣就是孝順嗎?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在門牌上
文章: 119
|
引用:
連不孝也被冠上了,那同性戀者真倒楣 性向跟一般人不同也是父母給的啊,怪利菁喔 ![]()
__________________
![]() 2005.06.30 七星山主峰拍的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
|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551&postcount=7
引用:
這種嘲弄就很正向?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
![]() 那個..
為了這種咖爭辯.. 我還是回別串比較值. 這串我不回了嘿.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
引用:
那個年輕人不只變造了了淨空法師講道的影片, 也變造了利菁在自己主持的節目裡訪問一個小和尚的影片.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樓主也R.I.P.了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