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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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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樓主的女兒就更有意義,更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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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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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開始跟他好聲好氣的 但終究發現整個問題很大 不僅思想方面需重建,可能連人格、精神層面都有問題 回正題~ 在一個民主開放的地方,公然猥褻露鳥到處撒尿 被抓被糾正了,還在那說沒有人身自由 上述情形正是那位怪咖的最佳寫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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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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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加重刑期,還是增加社工人員的職缺.政府快想想辨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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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中有時終須有 命中無時莫強求 ![]() 但...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敢夢就是你的 某彩券行的★廣★告★標語.順路買彩券 圓夢趁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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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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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心比心吧
樓主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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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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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 解讀看來 發文的應該是 用反諷法,我覺的發文的人(是正常人的話)也因該 很賭爛 那個 性侵的壞人吧
無奈 在台灣,犯任何罪都是小事情~~~所以他才下這種標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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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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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金銀寶庫
文章: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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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綜觀他所有的發言/發帖.............只能說.....您還沒有了解他的前世今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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