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嵐..
Major Member
 
..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我在這有百合香
文章: 128
Lightbulb 閣下想太多囉~

引用:
作者awen198456
1.我想請問,如果要離職的話,公司規定說要一個月前提出。
這是正常的嗎?有任何法律規定之類的嗎?

2.如果說是騎驢找馬,當遇到喜歡的工作,對方也打算錄用你。但是,礙於目前工作要一個月後才能離職,而新公司沒辦法等你一個月,這樣不是很可惜?

所以大家的做法是?
因為本身沒經驗不知該如何是好,想聽聽各位的經驗分享...

分享我的意見

所有的東西都是談出來的

1.正常,遇過的所有的大公司都要一個月,但員工手冊有說明,工作滿多久需在多久之前提出,有比例原則(口頭不算喔,小心被陰,要寫單)

勞基法有明文規定,奇摩知識有一堆吧,不然其實政府的資源很好用,打一通電話過去問就知道了,人還滿好的。勞基法的規定也有比例原則,比公司的寬鬆多了,公司內規不會大過國家的勞基法

不據理力爭,被欺負是應該的

2.正常的公司的要求就是一個月,所以是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的事,只要人看得起你,一個月,自然不會有問題,你可以強調:「一般的公司的規定是一個月,我原本的公司也不例外,但是只是員工手冊的規定,最長也不過一個月,"搞不好"可以提早來呀!只要能提早走,我就馬上提早報到!(義氣狀)」……
"搞不搞,怎麼搞,誰理你"… 生米都煮成熟飯了 ,哈哈! **記得有任職通知書切記要先要,別高興太早,白紙黑字為準

閣下可能太善良了,您若是知道現在的人事單位,從你面試前到面試後打算「試掉多少人、會試掉多少時間」…公司越大、組織越大的,搞越久、越折磨人,因為人事單位與直轄單位不同啊

一個月~~閣下太小看那些不干它屁事的黑心之人事單位了



該耽心的是有些行業(或爛公司)要你簽競業禁止條款,那就可好玩了,我就玩過老闆一次 我贏得漂亮
     
      
舊 2010-11-02, 06:46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嵐..離線中  
al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988
感謝各位建議,雖然一開始也打算其驢找馬,不過後來越做越不爽,外行領到內行,說話反反覆覆,薪水低就算了,整天把無薪加班掛在嘴邊,說別人都馬這樣 ,其實是整個部門都說要走人了
 
舊 2010-11-02, 08:30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v離線中  
..嵐..
Major Member
 
..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我在這有百合香
文章: 128
引用:
作者alv
感謝各位建議,雖然一開始也打算其驢找馬,不過後來越做越不爽,外行領到內行,說話反反覆覆,薪水低就算了,整天把無薪加班掛在嘴邊,說別人都馬這樣 ,其實是整個部門都說要走人了


真的,我以前也這樣。

但容我不客氣的說:「你若是沒把脾氣磨好(心志承受力),走到哪裡同樣的狀況一樣都會再發生!!!」

要懂得如何為變處變而應變。

要走可以,要搞好自己的籌碼
舊 2010-11-02, 08:35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嵐..離線中  
play0517
Amateur Member
 
play051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1
引用:
作者Rebelheart
拿得到啊
勞基法規定只要是正式上班3天以上都要發薪水
何況你是上了三個月
不過前提是你也要提出正式離職
不滿一個月的會部分計算
公司這邊可能會小凹一下不過不至於太誇張


請問是在勞基法中哪一條有規定呀?剛剛自己翻了一下法條
並沒有明定要三天以上才給薪水,照理說只有上班就要給薪水。
__________________
服役中的宿舍機:
中央處理器:AMD Turion 64 ML-28
記憶體: 金士頓 512MB+聯強512MB
主機板: 技嘉 K8VM800M
光碟機: CyO've DVD-ROM 16X
燒錄器: LITEON 52x32x52
硬碟機: ES 80GB 7200轉
顯示卡: 微星 洛克人 ATi Radeon 9550(oc 500/300)
顯示器: NORWOOD MICRO 15"
舊 2010-11-02, 08:39 P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lay0517離線中  
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geminiprin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引用:
作者play0517
請問是在勞基法中哪一條有規定呀?剛剛自己翻了一下法條
並沒有明定要三天以上才給薪水,照理說只有上班就要給薪水。


勞基法這麼管用....

資方就不會亂搞有的沒的自行規定...
舊 2010-11-02, 08:52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eminiprince離線中  
死囡仔埔
Amateur Member
 
死囡仔埔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43
軟體業就是服務業你不會是第一天才知道吧
無償服務別人的行業
舊 2010-11-02, 09:28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死囡仔埔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樓上網兄寫得很好:

1. 不要那麼認真, 如果不值得.

2. 黑紙白字.

3. 脾氣還是要磨. (這點我目前正在適應中)

與其說是脾氣, 不如說是表達態度跟方式.

別人說我太傲氣, 就算是對的也不想聽.
舊 2010-11-02, 09:38 P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  
fantasyxxx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520
不是有人說過,
自願離職的也可以領失業補助之類的?
舊 2010-11-02, 09:43 P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antasyxxx離線中  
Doubla A
*停權中*
 
Doubla 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fantasyxxx
不是有人說過,
自願離職的也可以領失業補助之類的?


你聽誰說的
舊 2010-11-02, 10:05 P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oubla A離線中  
cheney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引用:
作者Earstorm-2
樓上網兄寫得很好:

1. 不要那麼認真, 如果不值得.

2. 黑紙白字.

3. 脾氣還是要磨. (這點我目前正在適應中)

與其說是脾氣, 不如說是表達態度跟方式.

別人說我太傲氣, 就算是對的也不想聽.


反面意見

1. 拿人手短,吃人嘴軟,當一天和尚,就要敲一天鐘,這個道理到哪邊都一樣,不信到下家公司面試,劈頭狂批老東家,然後說自己覺得不值得就不認真作事,看看有哪間公司敢用

贊同的部分

傲氣,社會新鮮人的利器,我覺得是好的,但是到不知天高地厚就不好了

趁著年紀輕,犯錯大部分人罵一罵就算了,可以狂嘗試一些天馬行空的想法(能瘋狂被刁最好),不然以後變管理職,很多事情可不是罵一罵就算囉
舊 2010-11-02, 10:55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eneyen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09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