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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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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登記共同持有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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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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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絕對是精子主人一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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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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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也不好,萬一離婚女方也沒繳的話..有一半產權,男的很吃虧 如果房貸男的在繳,登記自己名下最好,最好是婚前買 然後夫妻財產制用分別財產制 這樣才不會有婚姻持續期間共同財產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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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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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許多大大的回應~~不過好像推薦簡章的居多~~ 小弟也希望朋友也能夠婚姻長久,不過這年代似乎不太容易所以想替他找點後路 婚前如果登記在老婆名下,結婚後又沒有共同財產問題,似乎男方一點都拿不回 婚後登記又是共同財產,也會虧一半 主要是朋友的女友堅持登記在她名下的關係吧,很困擾 不知道要不要勸她砍了重練~~ ![]() 此文章於 2010-10-07 08:13 PM 被 whilebir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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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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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先開賣pcdvd重新上線慶祝板簡章 6折 6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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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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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女友堅持登記她名下就要人家分手好像也不太對 這個問題基本上無解啦 拿簡章是比較一勞永逸的方法 如果真要保障自己權利 最多也只是共同持有,再不然就是預告登記 不過這兩種方法遇到對方撕破臉也是沒折 另外還有一個方法是信託 所有權人是女方,信託人是男方 信託內容可以自行制定, 但基本上要說服女方接受信託內容也要花點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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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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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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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民法已經刪除聯合財產制了,沒有特別登記適用的是法定財產制。 引用:
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 + "分別財產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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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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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那什麼鬼話 ****兩個人爽沒話說 現在是男女平權時代,家事都是共同負擔 老小也是一起照顧 哪來你說的單方面付出阿 要找到一個債主肯單方面付出的也不大可能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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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基隆*七堵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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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握手~~ 我老婆老認為嫁給我有上了賊船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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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老先生作壽~壽比南山~山高水遠~遠走他鄉~鄉人飲酒~酒色糊塗~塗炭生靈~靈驗良方~方命恕罪~罪惡難逃~逃於法外~外強中乾~乾槁欲死~死於非命~命合遭災~災殃不斷~斷子絕孫~孫老先生作壽~尚饗 ![]() 老熊貓學不會新把戲,不會貼圖不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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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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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結婚
這種事還是兩個人各自清楚一點比較好 會在婚前想把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女生 喔~~~我還是不要說太多好了 百年好合.......花開富貴 嗯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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