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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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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留名有什麼不好的, 如果出事情,也比較好找到人 而且也賴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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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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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設施不適合+1
桃園新開幕的棒球場也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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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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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黑棗 索倫 菊花 來落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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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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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活著一律去除. 可是.死了怎麼"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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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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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蝦鈴很呆,這裡萬一傳出什麼弊案,這叫做罪證確鑿。
這才是不喜歡她落款簽名的人應該去努力追查的地方。 可是為什麼不這麼做呢?因為所在地的市長恐怕是一丘之貉。大姐就別笑二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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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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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意思是說 過去留的比較有時代背景意義的 就別拿走了 例如于右任~~李國鼎之類的~~ 至於現今還在的~~就拿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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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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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沒落款 出了事一樣賴不掉 接駁車側身出現地方首長大大圖片就令人反感 政府人員拿納稅人的錢 他們的工作就是幫納稅人做事 然後用地方建設來幫自己做宣傳、打**** 我是認為有"公器私用"的嫌疑 我希望所有拿納稅人的錢蓋的建設都不能有任何官員落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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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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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說你說的不對. 只是反而活著的人特別在乎這些名利. 所以.才喜歡動不動給他"題"一下. 死的人哪會在乎留不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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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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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老兄有什麼豐功偉業嗎?還是就因為他是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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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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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早期
題 這個字是真的有用毛筆寫上,再作雕刻處理,姑且不論是否真為本人書寫 至少以著作權人的身份留名還算恰當 這個電腦字是啥用題? 這樣留名也爽? 真的該去tvbs反應一下,最近選舉到了,很多電視台都在找話題,我也去給他來『題』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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