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
引用:
記的要幫那些恐嚇的人聲請釋憲阿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80
|
引用:
雖說此風不可長.. 但很想講"報應"!! 不過要酸一下,~既然是"廢死"聯盟!!就應該要有 大愛 的精神.原諒打這種電話的人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火星基地
文章: 488
|
對於廢死聯盟不滿的人, 居然合理支持這種暴力行為, 讓我覺得這個社會沒救了, 以暴制暴可以合理化, 代表這個社會還是充滿暴力, 與我不同調的都得死的觀念真要不得, 恐嚇的人自認是正義的化身, 反過來想想, 其實他自己與死刑犯是同一種思考模式, 如果真的殺死對方, 那不僅思考模式一樣, 連行為也一樣, 法官剛好可以判他死刑。
然後, 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支持廢死的人還是支持, 反廢死的人還是繼續反, 這個社會不僅以暴制暴缺乏自省能力, 而且缺乏有效溝通管道, 同一個平台, 你說你的, 我說我的, 看似兩種聲音都有, 但依然是兩條平行線沒有交集。 如果這個社會永遠沒辦法脫離「報復」的心態, 如果一直崇尚以牙還牙的觀念, 其實, 我們都一直在培養新的殺人犯而不自知, 大家想想吧!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鄉民看熱鬧的地方
文章: 319
|
引用:
因為死的是別人~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
引用:
合理支持?! 貓該換眼鏡了嗎?! 貓看了半天多是在酸啊 ![]()
__________________
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打狗大本營
文章: 330
|
引用:
打那麼多字 看的眼都花了 你不累嗎 有幫助嗎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
引用:
只是嚇嚇她而已,又沒真的做。 給那些人一個當頭棒喝也是應該的,因為他們不顧一切為加害者說話,卻完全沒考慮到受害者。 「讓他們嘗嘗當一個被殺害者感受情境萬分之一的滋味,也未嘗不好。」 沒當過受害者的人,居然在幫受害者寬恕加害人,這實在是天大的笑話。 引用:
報復沒什麼不好,不要把報復污名化。 孔子說:「以直報怨。」合理的報復是應該的。 過度寬恕罪犯,只會造成更多的罪犯。 蔣公:「以德報怨。」 挖報你老木!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551
|
引用:
那正好廢死聯盟可以積極參予. 引用:
問題完全解決! 直接產除廢死聯盟的頭子, 沒死, 那更好, 廢死聯盟友最好的範例可以表現出什麼叫作不以牙還牙, 引用:
這不叫作報復, 這叫因果. 一通電話而已, 別大驚小怪, 死親人的人跟死了的鬼, 都被要求要原諒加害人了, 別一通電話就大驚小怪, 就算真的發生, 也頂多是再原諒就好了, 想想吧!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
|
引用:
小弟贊同你部分的看法,只是單純的意見不合做這種事情的人的確很要不得 不過關於廢死問題說真的小弟一直覺得廢死聯盟每天都在閉門造車 甚至想盡辦法干預國家司法,大玩司法程序,還拿國外團體來給台灣政府當局壓力 說真的小弟一直看不懂該執行長到底把這個組織的定位在哪 是國際廢死團體監督台灣死刑的機構嗎? 明明只是個民間團體而以憑甚麼去干預甚至阻止國家司法運作 不跟人民對談直接跳過人民跟政府對談,他們是第三國的政府機構? ![]() 此文章於 2010-06-09 10:32 PM 被 tgyhuj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7
|
引用:
沒錯沒錯~~~強暴是一種不好的行為,尤其是先**後殺.......................................... ...............................................................................他媽的放話放話的人是餓太久了是吧~~~不偏食是好事,但不挑嘴到這種程度真是的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