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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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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弱弱的問一句.....那是不要有這條比較好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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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楓葉與霜晶的華爾滋
文章: 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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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這一條款來說,有沒有企業都是賺得。 1)有,強制執行。那主管會認為你應該工作到10點,因為十點之後回家陪家人,夠了,十點之前也是屬於正常上班,因為是你的責任。10點之前就走的人,主管會認為給那麼多的時間在家裡,不如把精力放在工作上。 2)沒有,也沒差,反正公司也樂的員工無止境的加班還不用負擔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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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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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台灣某些老闆來說,算仁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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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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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大家幹嘛都把箭頭指向老闆, 真的是只有老闆為難你?
看看身旁的同事吧, 會不會有很那種: "你好早下班, 過好爽喔~" 在台灣這種人超級多, 簡直跟小強一樣見不得別人休息. 我也很賭爛加班風氣, 但實在看不下去所有人只抱怨老闆的行為. 公平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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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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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聞君一席話,豁然開朗 資生堂確實該罵! 員工加班加到凌晨你自己偷偷暗爽就好, 又何苦訂下了這規矩,捅破了那張窗戶紙。 現在可好了,搞得別人說你變相要求上班到十點。 如此愚蠢的公司,不罵你罵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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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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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覺得這個意思是要工作到十點才能下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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