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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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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南韓憲法法庭25日裁決,死刑並未違反南韓憲法。 南韓在1997年12 月金泳三政府時期、對23名罪犯執行死刑後,至今近13年沒有執行死刑,被納入「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行列。 南韓要求廢除死刑的宗教人士與人權團體,也曾希望南韓總統李明博,能夠徹底廢除死刑。 但在2008年發生姜浩淳連續殺害7名女生、同時在被捕後對殘暴殺人行為毫無悔意的情況下,南韓民眾紛紛提議應恢復死刑。一名72歲的南韓漁民申請釋憲。 結果南韓憲法法庭以5比4的投票結果,裁定死刑並未違憲。南韓憲法法庭在一份聲明中說,死刑是合法的處罰,為了大眾安全、遏止犯罪,死刑是合法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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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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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驚訝,近年來頭一次,覺得南韓有令我佩服的地方出現。
當然,我不是指姜浩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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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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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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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重大的議題為啥沒問問人民頭家的意見,
就那幾個大頭就可以決定了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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