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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2. 妳說:"沒錯,死刑沒有辦法完全阻嚇,是因為犯罪者有僥倖的心態,認為自己不會被抓到,但如果沒有死刑,殺人案件肯定比現今更多,反正殺人不會死..."
這是完全錯誤的理論。事實上,是否有死刑,跟殺人案件數量一點關係都沒有。很多研究報告也已經顯示相同的結論。

如果以這個結論來看,嚴刑峻法對犯罪率也沒有明顯的下降,這個也是有研究報告的喔,那我們以後犯罪都判個6個月就好了,或是來個感化教育也行.

是這樣子嗎?

我是贊成如果要判死刑要考量很多東西一定要很嚴謹,以避免誤判或造成另一個遺憾.
但是廢除...免了吧.
     
      
舊 2010-02-02, 10:14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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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離線中  
krisc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693
終身監禁.....
還要用納稅人的錢養他們一輩子
有沒有搞錯
 
__________________
錢難賺,郤花的快........
舊 2010-02-02, 10:17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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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ca離線中  
八豆妖
*停權中*
 
八豆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
死刑基本上, 我不贊成也不反對
我只怕會不會有冤獄?
舊 2010-02-02, 10:18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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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豆妖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etherhaha
如果以這個結論來看,嚴刑峻法對犯罪率也沒有明顯的下降,這個也是有研究報告的喔,那我們以後犯罪都判個6個月就好了,或是來個感化教育也行.

是這樣子嗎?

我是贊成如果要判死刑要考量很多東西一定要很嚴謹,以避免誤判或造成另一個遺憾.
但是廢除...免了吧.

其實別對 "是否有死刑,跟殺人案件數量一點關係都沒有"
因為這類研究很多都是那些瘋狂的人權團體"做"出來的
裡面有太多不嚴謹、可以動手腳的地方
瘋狂的人權團體跟宗教狂熱家是一樣的東西
歷史告訴我們宗教狂熱家都是反科學的、偽科學的,瘋狂的人權團體亦然
舊 2010-02-02, 10:30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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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xcarlibar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8
哪天嘴炮部長的家人被滅,看牠還會不會贊成廢除死刑
舊 2010-02-02, 10:52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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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arlibar離線中  
我是湯姆
Master Member
 
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我的主張是死刑絕對不可廢, 而且必須要嚴格執行, 最長拖五年就一定要打靶打掉!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舊 2010-02-02, 10:54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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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離線中  
ckweng
Basic Member
 
ckwe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7
相信現在已經很難判死刑了, 那些還會被判死的[東西], 一定是罪大惡極, 它們不該有人權考量吧, 王聖人如果不敢簽, 請效法古人讓賢作法, 換人做看看, 不如換白大姐來當, 也來清清庫存吧 個人言論喔, 人權團體別來筆戰!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0-02-02, 10:55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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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weng離線中  
小胖
Master Member
 
小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2,300
如果死刑與犯罪率 沒有絕對的關係,那廢除與不廢除 又有什麼關係? 還是人權團體的邏輯有問題?

況且受害者又不是人權團體那些只會嘴砲學者的親人或朋友,他們當然覺得無所謂。

個人是堅決支持保留死刑的,須有相對完善配套措施才行,因為屈打成招這種爛梗在臺灣的司法史上也不少見呀。最好加入第三方的監察體制,不然檢調單位想搞死人,還真簡單呀

那種證據確鑿的犯人,就直接砍掉重練了吧,省得花納稅人的錢養那些人渣。
__________________
平安是福

此文章於 2010-02-02 11:04 AM 被 小胖 編輯.
舊 2010-02-02, 10:59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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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離線中  
porkr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佛山
文章: 33
引用:
作者厝漢
那照他們這樣說,那借錢也不用還了~~~~
會規避的很多啊

就連最簡單的拋棄繼承也不是只保障窮人而已

但是如果你自殺或作什麼事而死,但是毀壞國家財產或浪費國家資源
現在修法越來越多要家屬賠償了
舊 2010-02-02, 11:1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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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kron離線中  
Es424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小胖
如果死刑與犯罪率 沒有絕對的關係,那廢除與不廢除 又有什麼關係? 還是人權團體的邏輯有問題?

況且受害者又不是人權團體那些只會嘴砲學者的親人或朋友,他們當然覺得無所謂。

個人是堅決支持保留死刑的,須有相對完善配套措施才行,因為屈打成招這種爛梗在臺灣的司法史上也不少見呀。最好加入第三方的監察體制,不然檢調單位想搞死人,還真簡單呀

那種證據確鑿的犯人,就直接砍掉重練了吧,省得花納稅人的錢養那些人渣。


+1
既然死刑不會增加犯罪率,
為什麼不送他們上路早日投胎,
卻要浪費國家糧食養他們一輩子?
現在世道在外面辛苦操勞的老實人,
運氣不好都會被環境逼到要燒碳,
反而作奸犯科的巨惡吃穿無慮,
那天來個大地震還能在跑出來繼續危害.
舊 2010-02-02, 11:41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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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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