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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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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
五年太久.. 是兩年九個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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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my home
文章: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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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都這樣,不懂的裝哭裝懺悔...多誠實的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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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另一個地球
文章: 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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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嗎?? 長久以來 死刑判了也都不執行 收賄的收賄 喝花酒的喝花酒 什麼狗屁倒灶的事情都作的出來 他們跳的"痛"才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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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來加入World Community Grid(BOINC for Android)與Folding@home(Folding@Home for Android)的行列,一同找出重大疾病(愛滋、癌症、帕金森氏症...等)的解決方案 [YOUTUBE]PPc7gsZIk24[/YOUTUBE] ![]() ![]() ![]() ![]() ![]() ![]() ![]() ![]() ![]() ![]() 網路果然很危險,動不動就會被告... ![]() 發現自己越來越痴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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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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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簽是法務部長,審是司法院 偵察起訴才是他該管的,偏偏條子的蒐證能力又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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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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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啦.
這種罪大惡極而且跩的跟二五八萬一樣的. 死刑就要開放另一種方式. 全民贊助子彈方式. 死刑執行的時候不是用槍. 是用火神砲. 每個子彈100, 開放民眾匯款購買. 然後截止那天就把所有民眾購買累積的數量"打到他身上". 打完才能停. 而且要現場轉播. 這樣我跟你說來個兩次保證沒人敢再犯這種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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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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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不贊成判他死刑
他犯的罪很嚴重沒錯,態度也極差 但很明顯是個反社會人格者 而且只有十九歲 今天會這樣他的家庭應該有很大的關係 從小沒得到好的教養 少年時又沒接受足夠的矯治 關個二三十年,也許還有救 單純以犯後態度來決定要判十幾年,還是判死刑 這差太多了,不能因為法官覺得他以後可能再殺人就直接讓他出局 同樣都是侵害一條人命,洪曉慧只關了十一年 徐志皓要直接斃掉......... 至少也判個無期就好,讓他接受一下矯治再看情況 如果在裡面還是這種態度,說真的假釋委員會也不可能讓他出來 我只是覺得一個十九歲的人智慮還不是說很成熟 如果今天是一個三四十歲的人了還這樣,我當然支持必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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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K ABK YT CHANNEL 此文章於 2010-01-27 04:03 PM 被 DragonQua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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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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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針對普通的這種案件我同意. 例如這個女的是他女朋友起口角他把人家給宰了.
但是這種不是普通的案件. 他把這女的**了以後宰了還給人家放血, 這不是普通"19歲"的人會幹的事情. 加上他目前早就應該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他"照樣"惡性不改. 這種人你關他十年"深造"以後放出來我告訴你99%碰到他不如意的事情他照樣再殺. 監獄能有這麼大的"矯治"功能的話今天不會有這麼多人出來繼續犯. 而且哩.. 他這種類型的.. 為啥要納稅人再養個二三十年"看看"有沒救? 說真的錢花到別的地方去比花在他身上賭要實際太多. 引用:
此文章於 2010-01-27 04:19 PM 被 慕凡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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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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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死刑有這麼大的能力, 對岸就不會殺人犯很多時都是宰一堆或滅門了吧? 對岸持械行劫一般都是判死刑, 那對岸治安好還是臺灣的治安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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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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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白目少年家現在關在監所裡,應該是學到不少做人的道理,而且肯定是夜夜春宵,爽到不知今夕是何夕!
慢慢審、慢慢判,沒關係;若是給他個痛快,那才讓人幹譙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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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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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就是每個國家國情不同.
對岸是對岸. 台灣是台灣. 美國是美國. etc etc.. 死刑不會絕滅人類的犯罪. 人類的犯罪要到某天人類能自我昇華到某種程度"自己去滅絕犯罪的意識"才會停止. 死刑在目前的人類社會階層等級來說它還是具有一定的嚇阻力以及公道性. 你殺了人, 你就償命. 就這麼簡單. Consequence 你這個舉例是把兩種結果論混淆在一起. 死刑跟治安是兩碼子事. 因為你不可能所有的罪狀通通判死刑. 犯下不到死刑的罪行的罪犯他依舊會犯, 但犯下死刑罪行的罪犯他不能有機會再犯. 兩碼子事. 不可混為一談.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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