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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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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很喜歡套大前提,這只是詭辯的小手段一點意義都沒有。 因為你只是一廂情願選個英雄去殲滅對方,從來沒有想過是非正義的問題,也沒有想過責任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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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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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錯誤的不可能的前提之下,後面的假設與提問其實並沒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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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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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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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只有死亡筆記本存在時
黑道才可能消失 我期待死亡筆記本重現江湖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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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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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麼,可以請教您對於是非正義及責任的意見, 因為我的確沒有想到這個地方 先謝過您的意見 我使用很多的前提,因為例子用的是相當有爭議的一個政權 但這個政權也是公權力最強大的,強大到無法控制 所以我再定下"法治社會" 而我也不希望它失焦,因為有很多敏感字眼 公權力過強自然有害,強大到無法控制就像舊納粹德國及舊軍國日本 但對大多沒有什麼權力的百姓來講,公權力也算是"相對"能大家接受的標準 因為黑道的力量就像那個爭議的國家一樣,一切我說了算 這裡的黑道,不管是無賴或是什麼角頭,混混 使用不當手段得取錢財,不務正業,暴力,非法手段,並以此為生的都算 基於有光有影,所以我只能想出公權力的制裁,而這也是治安不好時,民眾唯一能寄託的 而我也很偷懶,用一個直接相對的集合,因為這樣最快 以上,是原意 後來呢,我發現根本沒有考慮人性及天性 一點意義也沒有,所以我發了廢文 我媽會很傷心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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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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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是指使用不適合的例子做為範本嗎?? 如果是過度理想化這點,我覺得這不算是錯誤哎 所以這樣假設還可以吧..... ![]() ![]() 此文章於 2009-11-03 06:59 PM 被 skar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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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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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有點價值判斷的味道,用「幫派」、「七桃郎」或「白相人」這種非政府組織比較好。
幫派像夜壺,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把夜壺擲了,就得找個替代品,而替代品的功能可能略差、後遺症略多。幫派需要管制,不可根絕。台灣治安敗壞,很大一部份原因和當年政府掃黑有關。政府打壓、干涉到幫派生態,使其不正常發展甚或失控,進而產生不少無謂的失序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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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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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為了讓你的答案成立而去幻想一些現狀不可能達成的條件 那你自問自答就好了 你要的又不是基於現狀的有意義的討論 要天馬行空瞎掰有什麼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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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W2(484|278) K2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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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不就是你說的理想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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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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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
人,就是江湖,有誰能退出江湖? ---任我行教主在《笑傲江湖》裡對令狐沖這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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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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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指教 的確是不合常理 因為要沒有黑道真是很難很難 所以假設方式用的極端一點 現在我已經知道,沒有黑道,幾乎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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