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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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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4
老實說,現在買頂樓實在是不划算,我十分後悔買了頂樓.
除了"萬一"發生火災時比較好逃生以外(機率很小吧?)
剩下的缺點多過優點,熱,又要擔心漏水的問題,加蓋個遮雨棚還要讓人刁東刁西的
連想拉個鍋子上去收衛星都還有人有意見...
如果遇到爛鄰居拿頂樓遛狗就更幹了,狗嘛,總是東拉西拉的,留下一堆狗大便是怎樣?還要幫你掃哦?
     
      
舊 2009-10-24, 05:4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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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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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73
引用:
作者hoba
老實說,現在買頂樓實在是不划算,我十分後悔買了頂樓.
除了"萬一"發生火災時比較好逃生以外(機率很小吧?)
剩下的缺點多過優點,熱,又要擔心漏水的問題,加蓋個遮雨棚還要讓人刁東刁西的
連想拉個鍋子上去收衛星都還有人有意見...
如果遇到爛鄰居拿頂樓遛狗就更幹了,狗嘛,總是東拉西拉的,留下一堆狗大便是怎樣?還要幫你掃哦?


大家住頂樓碰到問題都一樣

我比較討厭漏水~上次修好沒幾年又漏~
不去理它~久了又會壁癌或發霉~
家中牆壁的漆有會壞掉......
 
舊 2009-10-24, 05:51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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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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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向下沉淪
閃開~讓專業的來~
1.就法規上.樓上各樓講的沒錯.
頂樓加蓋若四邊還包覆起來.稱之為鐵皮屋.百分百屬於違建.
而這又分民國多少年之前所加蓋好的.之前蓋好的可緩拆.之後的則是即報即拆.
若四邊沒包覆起來保持空曠.則稱之為遮雨棚或遮陽棚.高度在1.5公尺下是合法的.
但除非你全家是侏儒小矮人.否則這條法規嚴重悖離大多數人的實務需求.

2.就實務上.在中南部(尤其是鄉下)基本上並無所謂違建問題.
只要不太白目惹鄰居厭.左鄰右舍附近頂樓也都有加蓋.恭喜你~你也加蓋就對了.

而如果像樓主舉的例子是在台北縣市呢?
由於該例的頂樓加蓋為已建成事實.並非新屋主所新建.
如前所述.只要新屋主不太白目惹鄰居厭.與鄰為善.實務上大多不會被拆除.
總之.請記得購買中古公寓的要訣:
"一樓圖方便.二樓憂管線.三四耗體力.頂樓賺加蓋"

3.樓主的標的物看起來挺不錯.我只對價...


嚇本座一跳的沉淪嬤亂入~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9-10-24, 06:02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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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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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我家小花口中
文章: 736
引用:
作者Stonehendge
不用加蓋啊,一般獨棟或透天至少都蓋3~4層以上
室內總面積少說也有上百坪,
不要說是小家庭了,就算三代同堂每個人都還是有很大空間

當然啦,在寸土寸金的台北縣市一般上班族要買透天要拼一點就是了

獨棟或透天還是有一個頂樓存在呀!
頂樓加蓋不一定是為了想要有更多室內面積.大多數是為了解決頂樓漏水或曝曬的問題.
就算是獨棟或透天最慢10年過後一定會有頂樓漏水問題.唯一能徹底解決的方法就是搭鐵皮屋.
__________________
小黃找到媽媽了嗎~!
舊 2009-10-24, 06:0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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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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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我家小花口中
文章: 736
引用:
作者Firspirit
真的可以這麼便宜嗎?
板橋耶~!
還是因為它比較偏僻的關係~

該區土地為台北縣板橋市幸福段.97年度公告土地現值為58700~65000/每平方公尺.
換算成每坪約19.5萬~21.5萬之間.而市價約為公告現值的2.5倍.意即土地市價每坪約50萬左右.
網頁上寫該公寓土地坪數為42坪.我是懷疑那應該是打錯了.
龍泉街該地區公寓的持分地坪從7坪到9.5坪都有.以8坪計算.8x50萬=400萬.
再加上個屋齡28年整修過的舊屋殼.加一加550萬左右差不多啊~
當然囉~再上去就是你對該物件的喜愛程度了.而這是無形的.
就如我會花8萬元買名牌包包.但實際上它可能只值3萬元.
而名牌包加持的kimochi是無價的~
__________________
小黃找到媽媽了嗎~!
舊 2009-10-24, 06:56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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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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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我家小花口中
文章: 736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嚇本座一跳的沉淪嬤亂入~

等有人問車子時你再滾出來吧~
__________________
小黃找到媽媽了嗎~!
舊 2009-10-24, 07:00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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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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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PE, TW
文章: 1,192
那我手中民生社區的一堆屋主不就幾乎全部中獎........

違建又出租.
引用:
作者葉赫那啦氏
根據消防與建築法規規定,公寓頂樓的空間,是作為避難平台使用,不得增建,換句話說,只要是頂樓加蓋就算是違建;但是根據「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民國84年1月1號以前的頂樓加蓋,是屬於既有違建,被列為“緩拆”,“原則上”不會拆除;而84年1月1號以後的是屬於“新違建”,一但舉發,就必須拆除。

但是台北市建築管理處表示,頂樓加蓋是不能用來出租的,但是由於判定困難,之後便規定只要超過2個房間,就算是有租出行為,就算是違建:此外,如果加蓋嚴重影響住戶安全,例如違建超過2樓,影響住戶逃生安全,即使是84年以前的既有違建,依然有被報拆的風險,不過,有一種頂樓加蓋是目前唯一合法的,根據「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屋齡20年以上的,五樓以下的房子,為了防制漏水,得以申請頂樓加蓋斜屋頂,但是屋脊不得超過1.5公尺,屋簷高度必須在1公尺以下,但是必須...
__________________
某US喇叭品牌代理商, 他的囉囉們好像已經不再聽命於主人的命令了, 所以分道揚鑣.
現在甚至聽說該代理商已經突然無預警歇業關門了! 可能是惡有惡報, 週轉不良, 所以至今仍欠錢不還, 我就當成是佈施給窮的只剩下錢的老豬... 將來牠必定要再轉世為豬去償還債務的!

常收看 "淨空法師" 主講, "華藏衛視" 24Hr, 讓你煩腦滅, 智慧長. 善護口業不譏他過, 善護身業不失律儀, 善護意業清淨無染.
諸惡莫做, 眾善奉行. 善有善果, 惡有惡報,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
世上什麼最真實? =>每個眾生, 一出生就勇往直前向墳墓邁進, 有什麼好爭的? 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來逞罰自己.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 真誠清淨平等正覺慈悲, 看破放下自在隨緣念佛.
舊 2009-10-25, 12:20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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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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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hoba
老實說,現在買頂樓實在是不划算,我十分後悔買了頂樓.
除了"萬一"發生火災時比較好逃生以外(機率很小吧?)
剩下的缺點多過優點,熱,又要擔心漏水的問題,加蓋個遮雨棚還要讓人刁東刁西的
連想拉個鍋子上去收衛星都還有人有意見...
如果遇到爛鄰居拿頂樓遛狗就更幹了,狗嘛,總是東拉西拉的,留下一堆狗大便是怎樣?還要幫你掃哦?


引用:
作者cys070
大家住頂樓碰到問題都一樣

我比較討厭漏水~上次修好沒幾年又漏~
不去理它~久了又會壁癌或發霉~
家中牆壁的漆有會壞掉......

我也來發個牢騷…

唉∼只能說∼住頂樓不是該死,而是罪該萬死…

樓下漏個水還可以跟樓上求償,住頂樓的要跟誰求償?

蓋個遮風擋雨的還要被刁,又不是蓋來收租的

現在只要遇到地震就擔心漏水點又不知道要改變到哪了??

好在在我這不專業的水泥匠胡亂修補後,去年開始就沒漏了,希望可以一直維持下去

隔壁之前沒蓋遮雨棚的就很慘了,每逢下雨屋子裡頭就跟下小雨沒兩樣,而且現在也來不及補了

好在我們家是之前就申請過加蓋雨棚

至於去申訴的惡鄰居,只不過是同排不同棟,又沒有我們這塊公用地使用權的鄰居而已

會結下樑子只因為他要我老媽把房子便宜賣給他,被拒絕後生怨引起的

政府相關單位也來看過,說了是合法建物,還要她不要亂舉報

結果這鄰居居然趁我去當兵的期間打傷我媽,我媽去驗傷後,也鬧到法院去,對方敗訴

後來我與家人有一陣子外出及在國外,約有一年沒回來

就到處造謠我家是資源回收場,要大家把不要的都丟到我們家頂樓去做回收

結果我家頂樓三十幾坪被堆滿不要的家俱與垃圾

想也知道哪有回收場蓋在頂樓的!鄰居們只是貪圖方便,把自己的麻煩丟給別人處理而已

也罷!! 反正也不知道是誰丟的,認了

只好利用每天回家後及假日整天,拿著斧頭與鋸子到頂樓把傢俱給拆解、鋸成小破片

再用垃圾袋將垃圾從頂樓給搬運下去,讓垃圾車載走

※ 註:政府的回收大隊只收一樓在地面上的傢俱,而一些不能回收的垃圾是不收的

每天如此,花了三個月的時間終於整理完回復先前的乾淨樣貌,有的鄰居直誇厲害這麼亂都能打理乾淨

可是又有人說話了

為什麼你們的頂樓變乾淨了,我們的卻有人推放廢棄傢俱

又到處去造謠是我們把傢俱搬到他那邊去的,壞鄰居真是到處都遇的到

至於狗大便也是處理不完,有的養狗的只會在外面裝模作樣而已,回到家還不是把麻煩扔給別人

小型犬就算了,我們這邊有二隻大型犬,便便比人還要粗

遇到雨天積點水,「黃金」就飄起來,再噁心也得整理,誰叫你該死住頂樓

要大家幫忙整理的份沒有,一亂就怪你怎麼管理的

算了算也幫鄰居撿了五、六年的便便了

也有的鄰居都不爽出一些公用支出費用的,還不是幾個鄰居一起幫忙代墊免得起爭執

拖地我也從頂樓順便拖到一樓去,因為實在是沒人想要整理

樓梯間燈泡燈管壞掉的也自費更換,因為有人就是不出那個錢,我又怕有的老人家眼睛不好摔倒

看到丟棄的便當盒、飲料灌、煙蒂也順手再倒垃圾時清理帶走

玻璃破掉也是我一個人利用時間找材料在修補更換

這樣還要被 Totenkopf 罵是"好"鄰居

最好你平常做的有我多再來罵我

我不過是說遇到壞鄰居的難免會去檢舉,你卻搞得我好像說去檢舉的都是壞鄰居一樣

也許是景氣不好的關係大家的火氣都很大

但自己不要的垃圾情緒,煩請自己清理,別人沒必要當你的垃圾桶啊!!

此文章於 2009-10-25 02:11 PM 被 << andy1106 >>. 編輯.
舊 2009-10-25, 02:03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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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離線中  
jjhuang.tw
*停權中*
 
jjhuang.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本市既存違建及老舊房屋之修繕行為不得包含修建
http://www.dba.tcg.gov.tw/ct.asp?xI...ctNode=314&mp=1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針對「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條文內有關「修建」規定業已取消,並於98年10月05日公告實施,不再受理違建修建申請案件。
建管處處長王榮進表示,本市既存違建及老舊房屋之修繕(建)可依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辦理申請,惟關於既存違建之修建行為經監察院函示與建築法條文有所牴觸應予檢討改進,建管處即針對此部分檢討並取消「修建」規定,另如係配合本府公共工程、衛生下水道接管工程及其他配合市政推動工程者,仍得以非鋼筋混凝土材料依原規模修復。若市民有本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條文上之疑義,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轉8437本處違建查報隊,有專人為您解答。
舊 2009-10-25, 02:42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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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Totenkop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這樣還要被 Totenkopf 罵是"好"鄰居

最好你平常做的有我多再來罵我

我不過是說遇到壞鄰居的難免會去檢舉,你卻搞得我好像說去檢舉的都是壞鄰居一樣

也許是景氣不好的關係大家的火氣都很大

但自己不要的垃圾情緒,煩請自己清理,別人沒必要當你的垃圾桶 ...


唷!説得好像是我誤解你,是我自己有垃圾情緒亂發洩?

好吧,我們看你原本的發言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頂樓只能加個遮陽(雨)棚之類的

只有柱子跟頂棚就算合法,要是用鐵皮圍成牆的話就算違建了

當然遇到惡鄰居難免會去檢舉違建,自己站得住腳就好,也不用怕

但如果要加蓋得到地政事務所申請,那邊會把多餘的坪數記入地價稅

不過頂樓熱死了,別人開個窗就涼的要死,住裡面開冷氣還不見得會涼

如果又是沒電梯的,送瓦斯、家俱…等,人家還不想送,又得加錢

長期下來太傷荷包,反而划不來


一字未增一字未改,請問在上文中,誰能知道你跟某特定鄰居的過節?誰能看出你所謂的"惡鄰居"是要特指跟你家有不對頭的那位?

"當然遇到惡鄰居難免會去檢舉違建"這句敘述,是不是會讓人解讀成去檢舉違建的是惡鄰居啊?除了你自己之外誰會知道你帶著一長串故事?

怎麼?怪我了?是怪我沒提醒你該早點把整個故事講完?

再者,我沒有聽說過有誰被強迫要購買頂樓單位,住頂樓或住任何樓層會隨之而來的利弊得失在購屋前早該想好並設法調適;府上與鄰居相處問題應請管委會或當地鄰里長出面協調,必要時請報案請警察局與環保局出面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09-10-25, 02:56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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