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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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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財團,銀行不是全綁在一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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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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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科科 就怕政府訂的法規圖利財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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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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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自己的錢養自己,那就是在商言商,千萬別簽扯出老人家自己養自己這種社會福利的角度. 這就是台灣金控董事長一開始質疑的角度.這到底是社會福利,還是單純的借款問題? 已現在的低利率來說,要靠房屋反向貸款,每月取得2萬的收入,大概要5百萬-6百萬的抵押額度, 假使銀行認定貸款戶餘命以20年計算,就算提供反向貸款擔保的房屋當年核定為新屋, 20年到期後,房屋殘值在銀行認定下也非常低,幾乎=0,只有土地有價值,如果貸款戶提供的為集合住宅,持有土地持分很小,要核貸出5-600萬的額度,坪數鐵定不小,該房貸戶財務狀況也不會差到需要這兩萬來改善他的生活. 更不用說這其中牽扯到其中解約(可能因為該住戶周遭房地產突然有超猛大利多,價格暴漲,房貸戶要解約賺取利潤),給付不能(該戶在20年終被政府已都市重劃為由強制徵收,徵收補償金低於銀行設定金額)等諸多問題.到期認定(誰有義務通知銀行?銀行按月付款,更可能有極少數不肖家屬搞惡意失蹤爭取多幾年的銀行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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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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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房屋的就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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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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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銀行房地產業,一直勸老百姓貸款買房,說多划算多划算 等到反向貸款時,就說實話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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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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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認為..
技術上的問題可以解決. 無法解決的是道德上的. (人心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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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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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不是這樣說,沒房屋的,如果也沒有其他財產收入,自然有社會福利救濟措施, 如國民年金,低收入補助等,維持一定生活所需. 只是政府把一各商業行為包裝成社會福利,來沽名釣譽自我感覺良好,以為這是對人民福利的政績,實在不可取. 換各想法,現在把房屋給賣了,起碼可以拿到全部的金額,而非經過銀行精算七折八扣的額度. 一部份拿來當房屋租賃支出,拿一部分的錢去買壹次繳清的壽險每年固定拿多少錢(因為同樣餘命效應(活不久領不多),每年可分的金額會比年輕人買的更多) ,也是可以達到同樣的效益 而且金額更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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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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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巧妙的地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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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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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子女知道老的有錢 那麼老的是否有安定/安寧的日子可以過呢 沒三兩天來家裡要錢 說實在的 這個的政策實在不是一個好政策 這樣會讓更多的老人家提早跟人間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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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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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是繳了20~30年的房貸給了銀行,讓銀行賺了利息錢後...
又賤價把好不容易變成自己的房子賣給銀行,這可好了,可能連本金都拿不回來... 怎麼算都是銀行賺很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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