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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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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公訴罪啦
他告的是妨害名譽(信用) 那是告訴乃論 還是可以撤銷的 此外,公訴罪的刑事部分不能和解喔! 所謂的和解是指附帶民事賠償的部分 總之,tony兄還是可以撤銷告訴的 而.好討厭兄也不要太過沮喪 既然事已至此,就順其自然 誠摯地表達你的歉意 事情還是可能轉圜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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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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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網路上講的話, 也敢對檢察官法官講... 就是這樣, 所以從來不怕被告
有些話就是不能出口, 一說出來你在法律上就是要吃虧 如果真的有罵 '人渣' 的話, 這官司幾乎很難贏的; 我自己打過幾場官司, 這種穩輸不贏的狀況, 坦白說壓力很大, 更何況又是被告~~ 只能說在一旁火上加油的人很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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