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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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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那你就舉證嘛?
你真的知道,就說嘛.

btw:
先提醒你,不要把網路那些區分公訴.自訴的文章拿來用.
那完全是兩回事!



舉證什麼 ?
法條就是這樣啊 , 還要舉證什麼 ?

有興趣你去翻翻中華民國刑法 .
     
      
舊 2009-05-13, 02:07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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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離線中  
鬼塚
Major Member
 
鬼塚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278
我要找我的辯護律師

















阿宅換你上場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露天: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a6xscvfr
舊 2009-05-13, 02:10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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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塚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還主動偵辦...想太多了...
把樓主誤為文中的主角
這案例是不是打擊錯誤啊?
舊 2009-05-13, 02:21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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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luym0001
還主動偵辦...想太多了...
把樓主誤為文中的主角
這案例是不是打擊錯誤啊?


誤A為B應該是客體錯誤才對
舊 2009-05-13, 02:28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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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drasil
誤A為B應該是客體錯誤才對

應該是這樣才對
太久沒碰刑法了(被拖走

不過能和解就儘量和解吧...
舊 2009-05-13, 02:30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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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sunnywalker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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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A ROD
舉證什麼 ?
法條就是這樣啊 , 還要舉證什麼 ?

有興趣你去翻翻中華民國刑法 .


法條?當然沒有"公訴罪"這一條阿.

但刑事訴訟法,有阿

第 251 條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你不曉得,整個刑事實體.程序法規幾乎都在講公訴之罪與程序嗎?

此文章於 2009-05-13 02:37 PM 被 sunnywalker 編輯.
舊 2009-05-13, 02:36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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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離線中  
阿耀兄
*停權中*
 
阿耀兄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大草頂
文章: 295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最怕檢座註冊來發文:"貴站速度很慢.".
結果被大家回應:"白目"."菜鳥"......

肯定卯起來辦!動搖國本的辦!

檢方: "動搖站本 也要辦到底"!!
舊 2009-05-13, 02:38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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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耀兄離線中  
jasen_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阿耀兄
檢方: "動搖站本 也要辦到底"!!


本日最台肯嗎?
哈哈哈
舊 2009-05-13, 02:46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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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n_10離線中  
我是湯姆
Master Member
 
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我有個問題, 如果法官傳召我們去當證人, 我們宣誓的時說本名還是 ID 啊?

還有, 還有, 如果我們收到傳票說要出庭, 可以拿傳票跟公司請公假嗎?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舊 2009-05-13, 02:57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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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離線中  
A RO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法條?當然沒有"公訴罪"這一條阿.

但刑事訴訟法,有阿

第 251 條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你不曉得,整個刑事實體.程序法規幾乎都在講公訴之罪與程序嗎?



唉 ~~~~
算了 , 我沒有義務替你上課
舊 2009-05-13, 02:57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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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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