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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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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這次事件的女主角根本不是公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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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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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約聘人員當然就得過且過吧, 但是真正該譴責的都沒看過人譴責,新聞報一報一些團體哀ㄧ哀, 然後就不了了之, 才造就了今天的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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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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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還是不應該, 因為她在公家機關的對外服務台做這事是很白目的行為, 不知道某些地點時間不應該做某些事嗎 ?. 此文章於 2009-03-27 04:06 PM 被 egghs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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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雲深不知處
文章: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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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他以前在別公司工作就這樣了,沒想到好不容易進公家機關工作後竟然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此文章於 2009-03-27 04:07 PM 被 bluesou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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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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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爆料文化 養成一些酸葡萄黑暗世界的抓耙子
抓權貴對象就算了~ 沒想到這麼沒膽只敢眼紅一般身邊的平民對像 又臭俗仔的隱藏身份PO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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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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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一開始就覺得那個貼文的人
心眼真小 ![]() ![]() ![]() ![]() 自己沒工作 人家也沒招惹它 它卻去害人沒工作 無論他或她 是不是公務員 有沒有錯 都該給一條生路走 這樣貼上去 不出事才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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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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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上網找証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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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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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白目歸白目 都沒有必要一次將人丟十八阿鼻地獄 爆料的人就照片給他們主管就好了 這等微罪有必要搞到人家是頭條新聞去逞罰嗎? 很多人一輩子上不了報~ 將心比心 這等微罪給妳是新聞上的主角 這有可能讓一個人崩潰陰影許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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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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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有說她對或不對,我想說的是有些人自以為扳倒 一個公務員,其實她說穿了不過是一個契約工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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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雲深不知處
文章: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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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妒恨足以把人類最劣根的行為激發出來...十多年前的清大溶屍案,嫉妒可以讓品學兼優的乖乖女變成殺人溶屍的罪犯... 其實就算是公務員也是一個契約工,只是他的契約定的比較優... 此文章於 2009-03-27 04:31 PM 被 bluesou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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