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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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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勞工最低薪資保障... 我想可能不行 再加上不給薪有可能被告, 業主應該不敢 不過是可以開除你.. 如果理由正當的話. 只是罷工一向都集體行動, 開除一狗票人的話, 大楖公司也不用開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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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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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想法真是很典型的台灣勞工。 這就是為何工會會存在了。單一個人無法對抗老闆的,必須所有員工加起來才可以,他不給你薪水,他就得自己去當警衛。台灣老闆的心態是,我少了你一個人,公司一樣活的好好的,所以給你低薪水只是剛剛好而已,有種你就滾。台灣員工的心態是,老闆不給我薪水要怎麼辦?尤其是前年房價歷史高點的時候還貸款買房。 這種狀況下,老闆不欺負你要欺負誰?歷史告訴我們,不能相信人的道德,只能相信力量的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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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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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工會阿
不過是為了保勞保才加入的那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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