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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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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是時候吧!
現在這麼不景氣 有工作就偷笑了 還放假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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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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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假好啊! 再被CALL 回公司上無薪班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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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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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學生就算了 上班族還提這要求
有些人連班都沒得上 無薪假都放到死了 什麼都補假 那些公務員放假照樣領薪水 台灣放的假 還不夠多嗎 真想放假 就辭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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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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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私人公司不得裁員歇業倒閉放無薪假如何?
用一下膝蓋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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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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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意義的事不要想太多
依勞基法來說,遇紅本來就要補休的.... 但,來算一下~~ 雙週84小時,亦即每天八小時下,應為隔週休,非週休二日的時候為半天 所以一年52週(52)+一半的週數週休(26)+一半的週數休半天(13) 等於91天 再加上下面的19天,亦即依勞基法,再怎麼算最多最多也就是110天而已 如果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條例來走,今年差到極點也就110天 勞基法最多休假日 = 公務人員最低休假日..... 先解決這種不合理問題,再來討論遇紅補不補的問題了 再怎討論,還不是在修改 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條例 對勞工永遠也沒幫助~~ 另外,颱風假到底啥時要修法???? 勞基法第三十七條(休假)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勞基法實行細則第二十三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 五、國慶日 (十月十日) 。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 八、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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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台灣省桃園縣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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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這個現在沒有休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這個現在沒有休 五、國慶日 (十月十日) 。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這個現在沒有休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這個現在沒有休 八、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這個現在沒有休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這個現在沒有休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這個現在沒有休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這個現在沒有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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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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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委會的說法是,只要優於勞基法,就可以了
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條例,那些假沒在休的 但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條例,再差也不會低於勞基法能休的天數 所以,如果公司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沒休是合理的~~因為總休假天數己經大於等於勞基法的規定了 所以,先解決這種一國二制的不合理現象,再來討論補不補休的問題才有意義 不然只會拉大勞工和公務人員的休假天數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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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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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講到這個,一股無名火就會湧上來~
資委會一直把這些事推給~~勞資協調 還一直口口聲聲說,只要優於勞基法就可以了..... 你他娘親的資委會再繼續這樣漠視勞工的福利好了 連個颱風假,都講幾年了,還在勞資協調..... 我建議,標題應該改為.....平民百姓自行提出公投,題目為"公家人員也適用勞基法休假規範,廢止公務人員自肥休假條例" 此文章於 2009-02-23 01:28 PM 被 diadia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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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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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休兩天還不夠喔
蠻多行業連周休二日都沒有 算了....我怕講出來會非常難聽 所以.....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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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orville by Gibson Les Paul STD pickup APH-1 ![]() ![]() 這邊變成五毛粉紅DVD了嗎
此文章於 2009-02-23 01:47 PM 被 ein1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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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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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要立法規定勞工每天工作6小時,週週休2日,每週工時超過30小時即算加班
但,必須強制規定每名勞工一年至少要有100小時的進修時數,達不成的就罰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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