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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ler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8
為了增加國人守法的心態, 這樣也不錯啦, 建議政府把警力加大數倍
每一條街都24h派人駐守, 一看到有任何違規, 譬如行人闖紅燈, 機車行使汽車專用道, 等等各種小違規, 就立刻抓人開單
大家說好不好阿
     
      
舊 2009-02-06, 10:12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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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ler離線中  
pet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
一朵一元 會不會造成花市崩盤
 
舊 2009-02-06, 10:19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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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ro離線中  
crazydo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克萊斯特恰奇
文章: 79
這應該有點小題大作吧..
既然用鏟子挖出來, 就再叫他種回去就好了.

有需要上手銬腳鐐?
這個婦人怎麼看都不覺得會跑掉..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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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09-02-06 10:48 AM 被 crazydog 編輯.
舊 2009-02-06, 10:46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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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dog離線中  
GT500
Advance Member
 
GT5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23
雖然我很討厭破壞公物的人
但是警察挑軟柿子我更恨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的意義是方便找到自己的文章
舊 2009-02-06, 10:56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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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500離線中  
咕咕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引用:
作者hsinyic2
沒錯
偷2元的東西不罰,那10元呢? 20元呢 ? 100元呢?
偷多少錢以下叫微罪?
前陣子柳丁滯銷一個1元, 那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偷個兩個帶走?


從主觀犯意來看

犯罪所得應該只作判刑參考...
就像同樣搶銀行..沒傷人
搶2000跟搶200萬...
最後被判的刑度會不一樣
舊 2009-02-06, 11:22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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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這個婦人的行為僅具有形式違法性,尚未到達實質違法的程度,基於法益侵害輕微及不具社會相當性,並無處罰之必要,警察帶回偵訊似乎有點違反比例原則...

翻成人話就是說,婦人雖然挖了2塊錢的波斯菊,構成竊盜罪,但是東西不貴,因此大費周章的把人抓起來,移送法院,浪費的資源遠超過被偷物品的價值,衡量之下可以不用這樣處理。

其實只要依照民事程序要求賠償也就差不多了,這件事警方和民眾雙方一定有一方比較機車(或雙方都是),所以搞得這麼大。

個人認為比較有可能是警察在意破案績效,加上民眾不滿警察的處理方式,所以就槓上了...
舊 2009-02-06, 11:29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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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ㄧ本道
Power Member
 
ㄧ本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引用:
作者nightowl
小弟以為偵訊七小時是不是太過了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如果以偵訊時間來推論當事人有問題是否有點草率?!
不可置否婦人犯罪是一個事實,但用七個小時來偵訊這樣的犯行的警察這還真是沒有效率!
真是令人好奇偵訊的過程都再說些什麼?七小時可以從上班講到下班!

有時候遇到不配合或者前後矛盾的人,這樣也只是剛好而已
舊 2009-02-06, 11:30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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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離線中  
DragonQuad
Major Member
 
DragonQua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87
引用:
作者drasil
這個婦人的行為僅具有形式違法性,尚未到達實質違法的程度,基於法益侵害輕微及不具社會相當性,並無處罰之必要,警察帶回偵訊似乎有點違反比例原則...
...


有沒處罰必要,和警察捉不捉根本無關
警察不是偵查審判主體,偷花當然應該要抓 ,
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事,判不判刑是法官的事

警察看到現行犯,不捉才是瀆職
__________________
ABK ABK YT CHANNEL
舊 2009-02-06, 11:36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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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Quad離線中  
JOJO-替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大溪地
文章: 11
就大砲打小鳥噜

訓誡一番就可以了,畢竟也是竊取公有財產

其他報導的就給他太誇張了,連警察時薪給算是怎樣

罰他 種回去不就好了
舊 2009-02-06, 11:39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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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替身離線中  
Dragon cat
*停權中*
 
Dragon 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雖然程序沒錯...也太小題大作了
看來以後長在圍牆外排水道的雜草及路上垃圾還是不要撿好了
這是公物
舊 2009-02-06, 11:39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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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ca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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