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
引用:
因為法辦太多人造成民怨之後,應該就會被修法取消。 所以這條法律都是偷偷的用,避免引起宣然大波。(真是沒尊嚴的法律啊!)
__________________
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
引用:
那花幾萬買一套音響不就好了 這跟外接咖叭有什關係?小型音響也有喇叭 擺明就是想坑人錢 ![]() 此文章於 2008-10-02 10:06 AM 被 Dragon cat 編輯.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
引用:
沒錯,我覺得台灣的法律真的是該修的不修,不該修的亂修一通,像是一堆電台購物頻道,賣假藥爛貨公然虎爛都沒被重罰,都是輕輕罰個一點點錢,老百姓的罰款都條了好幾倍了,老王違反公交法也才罰個六百萬,像這種xx購物台啦、老王啦根本應該給於懲罰性的罰款,要就一次讓你罰到脫褲子,像是老王應該罰六百億,讓整個集團的淨收入盡歸國庫,像那種賣假藥跟電台虎爛的至少罰六百萬起跳,如果是賣假藥還得順便吃上刑事官司,這些人才會乖乖的順從法律,像是許董嗆老百姓,這種企業我們也應該好好抵制,以後就沒人敢欺負老百姓了∼∼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20
|
引用:
廣播也可以[不外接喇叭] http://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21cc472312e2893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
引用:
最好是通通不准放 所有的店家都不放 讓這些人知道 那幾個可以打歌的節目有幾個人在看 發了新專輯到時沒有人知道 ![]()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26
|
只能說惹錯人了
![]() 無線的不收費的廣播那麼多 你偏偏要去放"有線"的"收費"的廣播業者的頻道 這些告人的也不是"音樂人",只是藉音樂來牟利的業者罷了 怪誰...無線的廣播滿天飛,線上頻道一大堆 還去接有線的音樂頻道 笨.....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667
|
那唱片行應該也不能放沒簽約的CD吧
那第四台蓋台的行為我們要去找誰告啊 那計程車上也不能放音樂 廣播 還有數位電視∼ 還有一般公司行號也不能自己放音樂或聽廣播囉 |
![]() |
![]() |
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死老百姓
文章: 4,824
|
引用:
第四台的蓋台....無解 ![]() ![]() ![]() 第四台業者的背景....都.... ![]() ![]() ![]()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33
|
引用:
集團資訊 http://www.webstore.com.tw/demo/jt/company_6.htm 以控告別人為收入來源的公司,撥放權涵蓋各類音樂(古典也含),通常聲張權利,都要經過警告程序,不從,使經訴訟,才顯得權利受損。現在是發瘋依樣亂亂告,與之前一個專找各公司麻煩的著作權集團很像; 依樓主的案例,現階段廣播、電視及cd都會被告,他們有哪些音樂的撥放權找不出來,隨時有觸法的可能,恐怖阿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
引用:
意思是音樂必然會增加用餐氣氛 不會發生垃圾音樂讓顧客食不下嚥的情形? ![]() 那餐廳擺飾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