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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mm
Basic Member
 
ericm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2
引用:
作者johninpcdvd
對不起借用這個討論串
....
感恩


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量量善惡˙幫你幫你)
     
      
舊 2008-06-11, 05:05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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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mm離線中  
GHOST STALKER
Elite Member
 
GHOST STALK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電腦零件堆中....
文章: 6,794
鬼也路過簽到.....

引用:
作者chaotommy
現在想起來了 還有一個鬼


剛考完期末就被呼叫阿....
 
__________________



鬼的Flickr相本(Flickr帳號之後可能會停用)


鬼的IG(攝影作品都放那邊了)


心情不好的時候來大喊吧!
鬼大概是傷心咖啡店裡唯一剩下的工讀生了吧...

鬼用的相機: Nikon D90, Nikon D7200, Nikon D750, Nikon D780
舊 2008-06-11, 05:23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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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 STALKER離線中  
mksrock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桃仔園
文章: 0
引用:
作者ericmm
把學生歸類為法律人有點奇怪,畢業後未必從事相關職業啊?

不如把範圍改為"學過法律的人"
or
認識用法之人
or
自認為懂法律之人


我猜開版應該是位大學法律系在學生吧!再來個猜測應該是大一或大二。
可能是因為這樣,所以才用學歷當做法律人的定義。
不過把學歷認定可能會有些問題,有些法官、書記官、檢察官、法官、律師等都不是讀法律系出身,連現任司法院長賴英照一開始都不是讀法律出身。

不過定義答案您提供了很棒的選擇!我喜歡你最後一個選項!這樣皆大歡喜!都不用吵了!只要自以為是法律人就夠了!
不要採形式審查,大家主觀認定就好。多開心∼
舊 2008-06-11, 05:46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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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rock離線中  
nhai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Taiwan
文章: 81
我來簽個到
目前就讀東吳法律大二,有同學嗎?
__________________
別再罵法官腦殘了,他們只是依法審判;真正腦殘的,應該是那些不懂法律,卻又自以為是的亂報、誤導社會大眾的記者。
舊 2008-06-11, 06:1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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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air離線中  
翻桌啦
Regular Member
 
翻桌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以前聽過別人說.....三個最容易敗德導致缺善報的職業

1.法官
2.律師
3.老師

其實還滿有些道理的..
舊 2008-06-11, 06:19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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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依照樓主的定義,我不是。

所以chaotommy可以申請報名費退費了。


(某蟲悄悄的爬過…)
舊 2008-06-11, 08:21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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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alexlu911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0
第一次留言.... 沒在台灣唸過法律.... 目前在美國唸JD, 還有一年畢業.
舊 2008-06-12, 12:08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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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lu911離線中  
TAKAHASHI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SYD.BNE
文章: 56
引用:
作者nhair
我來簽個到
目前就讀東吳法律大二,有同學嗎?



您13歲就來PCDVD了
舊 2008-06-12, 02:04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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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AHASHI離線中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引用:
作者johninpcdvd
對不起借用這個討論串

家人最近因車禍案件被假扣押
第一次要上官衙 也不懂
便要委託律師
也沒問清細節便付了六萬元委託費用

最近要開偵查庭
律師說這是刑事庭
當初委託的是民事庭(當初談的時候哪知道還有這樣分的,律師也沒說明)
所以需要再付刑事庭的費用

查了一下網路
民事刑事的確是分開收費的

現在已經完成的是
委託該律師寫好訴訟狀要求對方限期起訴
如果要中止委託
要如何處理

請各位正義的捍衛者
給小弟一個建議吧

感恩


民事一審終結......x萬

刑事偵查階段......y萬

刑事一審終結......z萬

......等

裁判費規費......等另計
舊 2008-06-13, 12:33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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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中  
Nomur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7
我也來簽個到好了,大學時修過民法概要+商事法+所得稅法+證交法,在研所又修了民法+刑總+民訴+刑訴,好不痛快啊。
要不是有就業壓力,不然真想當全職考生去拼個律師司法官,而不想去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爆肝當查帳員啊。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8-06-13, 01:04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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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ur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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