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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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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去劈歹徒的話 以後怎麼會有幫壞人講人權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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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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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好這次沒扯要老師負責的,校方該追查的是在校內有校外人士侵入的問題,其實人本及教育也只是打落水狗要找人來出來擔這件事而己,為何不先去把主謀者找出來再說。至於人本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張碧華痛批,學校未盡到教育責任,「學校應教育學生遇到任何事,可向師長求助。」這感覺像屁話,現在新聞上有大事小事都找記者爆料了,人本真個不食人間煙火,後來導師不也發現異狀而讓真相給更多人了解了嗎?人本 人本 多少人以汝之名招搖過市。人本如果有心應該讓這種事循正常管道處理,不是直披水果報,這樣處理方式真的有以人為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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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土不生蛋的城
文章: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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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判死刑十次 都還太便宜
在台灣 真的要自求多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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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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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又出來事後諸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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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咕咕鳥住在咕咕鐘裡面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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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應該先找家人啊
找老師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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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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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日後若涉及人權的部分(當然不是受害者),目前社會上已有許多"熱心"專職單位負責, 人本想插手還沒這麼容易 .唉~這世道真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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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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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得太過分了 會這樣講的心態到底是什麼?真是可怕 爽到? 這是A片看太多了嗎? 不要以為每個人遭遇壞事時都可以立刻說出來 更何況才國中的年紀,可能才13歲14歲,根本只是孩子 尤其是對方用暴力恐嚇時 怕被報復,覺得羞辱等 但她也出現很反常的舉動,才會被老師發現有異狀 這種案子多的是,看一下再來發表這種言論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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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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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真的認為閣下才真的有點腦殘沒藥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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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Greenhouse
文章: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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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學生的家長要負最大的責任,
居然可以性侵三個月都沒發現, 最後是老師問起才爆開。 這件事情校方的確有責任, 不通報是因為學生家長沒說就算了(家長根本就不知道), 學校方面懶的寫報告跟開會所以就不通報。 學校老師很辛苦, 至於學校那些行政人員, 很多都是混吃等死的傢伙, 反正出了大事都可以推給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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