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 
	
	
		
			
			 引用: 
	
 仔細看樓主貼出的圖片後..發現我猜錯了 Orz ... 錯很大.. 該函是按照 「台北市國稅局96年9月7日財北國稅審三字第0960253號函」辦理的.. 台北市國稅局跟國稅局台中分局應該是同級單位.. 九月七號發的文過一個星期六日..應該是在九月十號∼十四號之間讓承辦人拿到文.. 所以案件是在台中分局被拖了近一個月... =============== 不過基本上 "呈" "函" "令" 是共用同一組流水字號的.. "財北國稅審三字"這個單位快年底了..流水號才拉到兩百多.. 好像業務量並不是很多壓 XD~~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72
					
				 
				 | 
	
	
		
		
		
									  
		
		 由於辦理DELL團購以來,不斷的被不實的言論所騷擾,所以在此一次統一的說明 
				
		
其實這些事情跟團購的網友沒有太大直接的關係 實在是不想浪費版面做無謂的口水戰 會辦理團購對我來說也是一個機緣,如果不是跟肉圓不愉快的MSN對談 我也不會想要直接接洽DELL的業務。而配合至今,每一次的團購服務費 都是在我自己評估過,並讓團購價確實比市價更優惠的情況下才開團 第一團的出現,是因為個人的需求,想要結合團購的力量,降低自己的購入成本 僅收取微薄的服務費,所以被指控是破壞行情並遭到不實的批評。 而後續的開團,除了有網友的需求外,也是評估個人的能力所及 在不影響本來的工作及生活方式下,又可以有一些額外的收入,才有現在的規模。 跟肉圓(NEO_PUNK)接觸的緣由: 七月初的時候因為LCD故障,所以想採購一台2407來用 原先是先到光華詢價,但發現價格實在比網路上高上許多 所以改參加網路上的團購(就是肉圓的720團) 報名之後在MSN上跟肉圓談了一下,詢問一下亮暗點保固相關事宜 但他回答了一些話讓我感覺不甚愉快 後來到PCDVD搜尋肉圓被停權前的發言,更讓我不想參加他所舉辦的團購 (如果我是來亂的,何必留下真實資料給肉圓,好讓肉圓事後在網路上隨意公佈) 隔天上午,我撥了DELL的電話,電腦隨機跳號跳到陳經理的分機 跟他詢問關於團購的事情並敲定的第一次DELL LCD團購 DELL給的價格是21400(含稅) 我注意到肉圓團都沒有給發票,為了讓大家能買到更低價 所以我一直再想是不是有未稅出貨的辦法 在請DELL那邊多次確認後,確定沒有合法未稅出貨的方法 所以我打消了這個念頭,讓參加團購的網友都拿到DELL所開出的發票。 在第一次DELL LCD團購期間,肉圓不斷叫網友在我的賣場鬧 他自己也寄信件來騷擾我,派網友(就是被停權的那位)滲透我的團購 目的是取得我團購的情報(肉圓一開始就公佈了陳經理寄給所有參與我這團團購者的信件) 肉圓甚至假造了一張DELL的報價單,上面指我有收取DELL的回扣 不過我的刷卡紀錄證明了我跟大家付了一樣的錢(21400)買螢幕 (事實上肉圓也能輕易查到我的付款金額) 問過肉圓為何都不給網友發票 肉圓公開的回答是-留下來對獎 當初我沒有拆穿他,事實上他的每張發票都開了特定公司的統編 既然懂得要求開統編了,難道還會不知道開了統編是不能對獎的... 也因為肉圓配合的業代不斷的要求DELL降價 (並非像肉圓將箭頭都指向是我開的第一團破壞市場,事實上我破壞的只有肉圓的市場) 使的其他的DELL業務(負責經銷商方面的)反彈,所以開了內部會議 日後團購才會分成兩種模式(價格不一) 事實上在六月底2407大崩盤後,DELL就制定的不得低於利潤%出貨的條件 九月四號的下午朋友打電話給我,說被人檢舉他逃漏稅 所以他早上被請去國稅局說明並列入觀察。 據國稅局表示,同時間被檢舉的還有新利數位、建達國際跟一位張先生。 所以,被檢舉的並不是只有肉圓一人 但是在這裡大聲嚷嚷,藉機又在一次散發不實謠言的只有肉圓 PS.新利數位就是肉圓提供的在露天拍賣的賣家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11070716680311) PS.請注意下標的帳號有一個叫mstt032的,就是肉圓所指派的接班人,所以... 當朋友告訴我他被國稅局請去說明後,我也一度也想到國稅局檢舉逃漏稅或是寄發存證信函 (詢問了做法務相關的朋友,這種在網路上散佈不實謠言及公開私人資訊的行為,是觸及到法律責任的) 但看在他還是學生,所以還是再給他一次機會,沒有去舉發他 我相信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我自己也是網路消費者,也常常在網路上購買團購的商品 但是自己做了團主才了解團購的瑣碎事情是超乎一般想像的 因為收取了服務費,消費者有各種疑難雜症,都要盡力在合理的範圍內協助處理。 希望將來不管是團購者或是賣家,應該是多替消費者爭取福利,而不是胡亂栽贓,用些子虛烏有的事情來抹黑其他賣家。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5 
					文章: 5
					
				 
				 | 
	
	
		
		
		
									  
		
		 有完沒完,一個顯示版己經變成團購板.還要來這裡亂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063
					
				 
				 | 
	
	
		
		
		
									  
		
		 引用: 
	
 +1 有完沒完! 看了就心煩,團購區也弄一篇,顯視器版也搞成團購版,你以為是肉圓團購區還是VIVO區阿 ![]() 
				__________________ 
		
		
		
		
	
	改混78區沉澱去.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55
					
				 
				 | 
	
	
		
		
		
									  
		
		 引用: 
	
 哇靠 國稅局可以洩漏哪些人也被查稅阿? 這會不會觸犯洩密罪阿? 不過看來這個neo_punk(肉圓)智商真的有問題 自己去檢舉自己?   除非肉圓不姓張 不然就是老爸不是親生的   果然是羅生門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50
					
				 
				 | 
	
	
		
		
		
									  
		
		 DELL. 
				
		
		
		
		
		
		
		
			不過就是賣了幾百台LCD (沒超過一千台吧.) 也就是幾百萬吧. 經過這件事情的網友. 之後看到DELL的"官方售價"的時候. 心裡會不會浮現很多問號呢? 這麼大的一間公司.........唉. (台灣負責這部分的 可能是很小的單位啦.) 我是不了解DELL是想怎麼樣在台灣做生意啦. 非得要經過業代這一手抽成? 沒本事 直接面對消費者嗎? DELL是這樣經營的公司啊? 
				__________________ 
		
		
		
		
		
			阿扁下台 摃丸拿來  
			此文章於 2007-10-30 11:16 PM 被 cic99 編輯.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50
					
				 
				 | 
	
	
		
		
		
									  
		
		 不過. 
				
		
		
		
		
		
		
		
			這也沒我的事啦. 目前.... EIZO還買的起啦. DELL..........不是我的菜. 
				__________________ 
		
		
		
		
	
	阿扁下台 摃丸拿來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9
					
				 
				 | 
	
	
		
		
		
									  
		
		 (笑) 
				
		
		
		
		
		
		
		
		
	
	早就知道肉圓居心,路人皆知 還好那時候就直接舉發把它停權了....現在還來這邊哭哭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55
					
				 
				 | 
	
	
		
		
		
									  
		
		 回錯......刪...... 
				
		
		
		
		
		
		
		
		
		
			此文章於 2007-11-01 12:25 AM 被 lwf0923 編輯.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55
					
				 
				 | 
	
	
		
		
		
									  
		
		 引用: 
	
 大大 這邊我有點疑問 信件上面是8月的"北區國稅局" 文件中提到的是 "台北市國稅局"的某一個發函 之後轉辦到"中區國稅局" 台北市跟高雄市是直轄市 國稅單位是獨立與院轄市的分開的 不是嗎? 引用: 
	
 大大 我去問我在國稅局工作的叔叔了 根據我叔叔的說法 根據國稅局的規定---不能夠告知其他同時被調查的人員的 那這樣不是該承辦人員有問題 不然就是 1.Derek Hsiao與那些公司剛好是友人或有所關聯 2.Derek Hsiao與那些人剛好在同一時間同一個地點相遇 不過我叔叔說了承辦人員會在發出公文的時候 就直接區分開同案件被調查人的時間 避免問題 引用: 
	
 Derek Hsiao不是有提到---PS.請注意下標的帳號有一個叫mstt032的,就是肉圓所指派的接班人,所以... 這讓我看起來像是這樣的說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