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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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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打嘴泡都沒用,
等到事情發生在自己頭上時再來看看大家真實的反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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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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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也覺得那個男的滿無情的
不過後來想想 不離的話問題更大 一.沒人分擔事務變成家事廠務兩邊跑 二.另外娶個老婆的話,還可以幫忙照顧小孩子,或是處理一些瑣事 三.有另一半幫忙分擔事情的話,還比較有能力去照顧變成植物人的前任妻子 植物人該不該安樂死,以人權至上的立場來說的話 這需要當事人決定想不想死,但是植物人沒能力表達 所以變成選擇權到了社會觀感手上 社會上普遍的人當然會以,人能繼續存活的話才是大愛 所以家屬為了大愛,還是會傾家蕩產的去照顧植物人 家境好的,對於這種開銷還算支持的下去 家境不好的照顧到最後,事業家庭兩頭燒,最後也一起燒炭了 雖然這個社會是有大愛的 不過燙手山竽不在手上的話,大家會比較希望家屬好好照顧植物人 並且希望他們能不離不棄 不過當自己碰到這種棘手的事情,有時候家屬稱不住的時候 也是很希望安樂死來減輕雙方的痛苦 此文章於 2007-10-04 12:25 PM 被 amd214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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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好山好水
文章: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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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新聞
從前有個醫生,也是同樣的狀況 新聞早就報導過了 若這位先生沒離婚 這社會能幫他甚麼忙呢 頒個獎狀,拍拍手...有屁用嗎! 雖然不知真實狀況如何 但這又是記者標題殺人案件 和前幾天一樣"40元買國防機密" 我們的國防有機密嗎 貪污才有機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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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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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把燙手山竽丟回娘家,那娘家又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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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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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安樂死制度的
不過我也相信政府沒那個膽去碰這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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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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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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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自己跟家人買保險才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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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此文章於 2007-10-04 09:07 PM 被 liyu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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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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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己愛生的~本來就該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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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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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自己遇到時會怎麼做... 我連十萬都沒有, 而且也要工作沒空照顧她...
所以... 不離婚難道要夫妻一起死嗎?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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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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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堆人自命清高,一昧地批評....又不是當事人,大家憑什麼立場批評??? 大家知道真相為何嗎??你有花時間深入了解法官為何那樣判決嗎? 切記...新聞媒體都是嗜血的...喜歡爆的特別聳動,收視率才會高,其他真相就不重要了.....這就是台灣媒體...... 東森電視台果然是最喜歡挖苦人家了,新聞畫面是記者追著男主角跑,硬是問男主角很難堪的問題,那叫男主角怎回答????當然畫面就是記者在那邊邊追邊跑自問自答,自圓其說..... 不過某一家電視台報導就比較公允一點,.....他說男主角是繼承家業紡織廠,但近來紡織業都已收起來了,家中不算是很富裕屬小康還算過的去,他打算再娶一個老婆來照顧小孩及老母,可惜女方要求要有一個名份才肯屈就,所以才會訴請離婚,不過男方也保證會繼續照顧中風老婆一輩子,怕口說無憑,展現誠意,拿出一百萬來信託.......新聞有特別強調中風老婆已經是屬植物人狀態,整個癱瘓掉了,對外界幾乎無反應... 我並不覺得男方有錯呀??? 他都已經說了會繼續照顧中風老婆一輩子了...不是離婚就把老婆送回原本娘家... 應該錯在政府不允許一夫多妻制,或是男方不夠有錢或是魅力不夠,不能讓新來的牽手願不計較名份跟他在一起....任勞任願地幫他打理家庭的一切... 大家似乎認為目前這時代,一個人獨立養小孩並同時照顧父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喔...還忘了同時要再照顧一名植物人......... 請問如果是你要怎做? 生活費,學費,看護費.....你要怎打平??? 我想不是把全家殺光光,就是找幫手吧...最高境界就是效法劉和穆那樣.....一切問題就解決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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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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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時候不就問過一次了嗎?
XXX, would you take this woman, for better for worse, through the darker of the valley, in wealth, in poor, during sickness, forever stay by her side.................... 儀式終究只是儀式, 就算已經在眾人面前問過一次, 也承諾過了, 對吧. ------------------------------------ 要離婚再娶, 這個我並不是很反對, 人生那麼長就要一個人過? 那也太苛責了. 不過如果是打算100萬買斷日後責任, 這人心就很可議了, 把問題丟回娘家. 有人講的義正嚴詞啊, 生活費, 學費, 看護費好痛苦好難維持... 這些都對啊, 所以你就可以拋棄一個讓你痛苦的人, 讓她娘家的人來承受. 要幫忙那男子辯護的時候, 先搞清楚, 是打算一筆錢買斷? 還是有繼續照顧. 如果是後者, 兩個白髮人要負擔起剩下的責任, 那不是比一個壯年男子更辛苦? 我原本是沒啥意見, 直到看到用紅色特別框起來的部分. 雖然沒有對錯, 但人情的冷暖由此可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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