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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sc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在這打嘴泡都沒用,
等到事情發生在自己頭上時再來看看大家真實的反應吧∼
     
      
舊 2007-10-04, 12:17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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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2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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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本來也覺得那個男的滿無情的
不過後來想想
不離的話問題更大
一.沒人分擔事務變成家事廠務兩邊跑
二.另外娶個老婆的話,還可以幫忙照顧小孩子,或是處理一些瑣事
三.有另一半幫忙分擔事情的話,還比較有能力去照顧變成植物人的前任妻子

植物人該不該安樂死,以人權至上的立場來說的話
這需要當事人決定想不想死,但是植物人沒能力表達
所以變成選擇權到了社會觀感手上
社會上普遍的人當然會以,人能繼續存活的話才是大愛
所以家屬為了大愛,還是會傾家蕩產的去照顧植物人
家境好的,對於這種開銷還算支持的下去
家境不好的照顧到最後,事業家庭兩頭燒,最後也一起燒炭了

雖然這個社會是有大愛的
不過燙手山竽不在手上的話,大家會比較希望家屬好好照顧植物人
並且希望他們能不離不棄
不過當自己碰到這種棘手的事情,有時候家屬稱不住的時候
也是很希望安樂死來減輕雙方的痛苦
 

此文章於 2007-10-04 12:25 PM 被 amd21456 編輯.
舊 2007-10-04, 12:19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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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21456離線中  
JET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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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好山好水
文章: 719
老新聞
從前有個醫生,也是同樣的狀況
新聞早就報導過了

若這位先生沒離婚
這社會能幫他甚麼忙呢
頒個獎狀,拍拍手...有屁用嗎!

雖然不知真實狀況如何
但這又是記者標題殺人案件

和前幾天一樣"40元買國防機密"
我們的國防有機密嗎

貪污才有機密吧
舊 2007-10-04, 02:07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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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ry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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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丈夫把燙手山竽丟回娘家,那娘家又何辜?
舊 2007-10-04, 08:33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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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ry50離線中  
iorittn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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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我是支持安樂死制度的
不過我也相信政府沒那個膽去碰這個界限
__________________
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舊 2007-10-04, 08:46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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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u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82
幫自己跟家人買保險才實在

引用:
作者JET
貪污才有機密吧


此文章於 2007-10-04 09:07 PM 被 liyuan 編輯.
舊 2007-10-04, 09:0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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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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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gmary50
丈夫把燙手山竽丟回娘家,那娘家又何辜?

自己愛生的~本來就該負責~~
舊 2007-10-04, 09:48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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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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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我也不知道自己遇到時會怎麼做... 我連十萬都沒有, 而且也要工作沒空照顧她...
所以... 不離婚難道要夫妻一起死嗎? 唉...
舊 2007-10-05, 12:05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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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raz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引用:
作者usam
樓主那篇新聞男主角的說法有點怪,既然有說會繼續照顧其妻下半輩子,那離不離婚會有什麼不同嗎?

一堆人自命清高,一昧地批評....又不是當事人,大家憑什麼立場批評???

大家知道真相為何嗎??你有花時間深入了解法官為何那樣判決嗎?

切記...新聞媒體都是嗜血的...喜歡爆的特別聳動,收視率才會高,其他真相就不重要了.....這就是台灣媒體......

東森電視台果然是最喜歡挖苦人家了,新聞畫面是記者追著男主角跑,硬是問男主角很難堪的問題,那叫男主角怎回答????當然畫面就是記者在那邊邊追邊跑自問自答,自圓其說.....

不過某一家電視台報導就比較公允一點,.....他說男主角是繼承家業紡織廠,但近來紡織業都已收起來了,家中不算是很富裕屬小康還算過的去,他打算再娶一個老婆來照顧小孩及老母,可惜女方要求要有一個名份才肯屈就,所以才會訴請離婚,不過男方也保證會繼續照顧中風老婆一輩子,怕口說無憑,展現誠意,拿出一百萬來信託.......新聞有特別強調中風老婆已經是屬植物人狀態,整個癱瘓掉了,對外界幾乎無反應...

我並不覺得男方有錯呀??? 他都已經說了會繼續照顧中風老婆一輩子了...不是離婚就把老婆送回原本娘家...

應該錯在政府不允許一夫多妻制,或是男方不夠有錢或是魅力不夠,不能讓新來的牽手願不計較名份跟他在一起....任勞任願地幫他打理家庭的一切...

大家似乎認為目前這時代,一個人獨立養小孩並同時照顧父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喔...還忘了同時要再照顧一名植物人.........
請問如果是你要怎做? 生活費,學費,看護費.....你要怎打平???
我想不是把全家殺光光,就是找幫手吧...最高境界就是效法劉和穆那樣.....一切問題就解決囉......
舊 2007-10-05, 12:1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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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razy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結婚的時候不就問過一次了嗎?

XXX, would you take this woman, for better for worse, through the darker of the valley, in wealth, in poor, during sickness, forever stay by her side....................

儀式終究只是儀式, 就算已經在眾人面前問過一次, 也承諾過了,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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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再娶, 這個我並不是很反對, 人生那麼長就要一個人過? 那也太苛責了.
不過如果是打算100萬買斷日後責任, 這人心就很可議了, 把問題丟回娘家.

有人講的義正嚴詞啊, 生活費, 學費, 看護費好痛苦好難維持...
這些都對啊, 所以你就可以拋棄一個讓你痛苦的人, 讓她娘家的人來承受.

要幫忙那男子辯護的時候, 先搞清楚, 是打算一筆錢買斷? 還是有繼續照顧.
如果是後者, 兩個白髮人要負擔起剩下的責任, 那不是比一個壯年男子更辛苦?

我原本是沒啥意見, 直到看到用紅色特別框起來的部分.
雖然沒有對錯, 但人情的冷暖由此可見.
舊 2007-10-05, 12:41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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