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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nixWang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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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正式入住天母囉~~~我的新家~~~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kanewei
現行制度下 是要的

如果你沒有拋棄繼承的話

時限是兩個月

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第二項規定:「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看到不能通知者, 不在此限了嗎?

第一順位繼承人 應該是你弟的妻子跟直系血親 也就是你弟的兒子

如果你弟死亡, 你弟妻子拋棄繼承, 然後又沒有辦法通知你

然後如果你父母也過世的話, 恭喜你 自動取得繼承你弟遺產的權利

所以覺不覺得 限定繼承才是好的方法?


前面那個講 道義上要還? 我只能說 還你大頭啦, 這只是造成更多的人要負荷太多不屬於自己的債務 然後 等著去燒炭 然後 再把債務移轉到不知道要去拋棄的人身上


我弟未婚,現在也在跑路中失聯了。若是轉到我父母(還在世),那我就要跳出來還囉,總不能讓他牽連我父母。
不過父母一樣拋棄繼承就可以了吧?
     
      
__________________
無言~~~~
舊 2007-06-26, 09:1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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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nixWang離線中  
kanewe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04
引用:
作者PhoenixWang
我弟未婚,現在也在跑路中失聯了。若是轉到我父母(還在世),那我就要跳出來還囉,總不能讓他牽連我父母。
不過父母一樣拋棄繼承就可以了吧?



不要緊張,

目前繼承權的認定是 往上算三階 往下也算三階 然後左右各算一階

所以當你父母拋棄繼承的時候, 你也跟著拋棄

這樣的話 你弟的債務就會因為主債務人死亡 且沒有人要繼承債務

使得債務消滅

絕對沒有你跳出來幫忙還的道理

重點是 要記得拋棄繼承
 
舊 2007-06-26, 09:18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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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ewei離線中  
PhoenixWang
Advance Member
 
PhoenixW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正式入住天母囉~~~我的新家~~~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kanewei
不要緊張,

目前繼承權的認定是 往上算三階 往下也算三階 然後左右各算一階

所以當你父母拋棄繼承的時候, 你也跟著拋棄

這樣的話 你弟的債務就會因為主債務人死亡 且沒有人要繼承債務

使得債務消滅

絕對沒有你跳出來幫忙還的道理

重點是 要記得拋棄繼承


那再請教,若我弟目前跑路中(就是仍健在),且他的債我們家人都不是保證人,那債主或銀行可以轉向我們要錢嗎?
__________________
無言~~~~
舊 2007-06-26, 09:24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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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nixWang離線中  
EZArx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8
引用:
作者PhoenixWang
那再請教,若我弟目前跑路中(就是仍健在),且他的債我們家人都不是保證人,那債主或銀行可以轉向我們要錢嗎?



不行...

而且告他可以罰他錢
舊 2007-06-26, 09:43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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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Arx離線中  
太陽之子
*停權中*
 
太陽之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
文章: 764
指標性案例出現了

過去很多人被這搞慘甚至搞死了

所謂:法律保護的是懂法律的人....
舊 2007-06-26, 10:22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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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之子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passerx
你借錢給別人都沒抵壓品的嗎?那你被倒債是你活該.
什麼叫享受,小孩子會知道錢是哪來的嗎?
不管如何小孩都是無孤的.

有本票算嗎?我想應該沒用吧
我承認是活該
我目前沒打算要討
但是看著像你借800萬的人
跑來跟你說他還不起然後就不還了
賺的錢都拿去給老婆
財產也都過戶了
那請問
我該討嗎?
小孩沒義務繼承債務
應該也沒資格繼承財產吧

活不活該也不是由你來講的
你有本事借別人800萬再來講吧
當初也是抱著幫助對方工廠週轉的心態借人的
也只有叫對方簽本票
然後要被你罵活該?
希望你以後遇到困難有人可以幫助你

此文章於 2007-06-27 02:12 PM 被 Toluba 編輯.
舊 2007-06-27, 02:11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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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x1013
*停權中*
 
x10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66
引用:
作者kanewei
不要緊張,

目前繼承權的認定是 往上算三階 往下也算三階 然後左右各算一階

所以當你父母拋棄繼承的時候, 你也跟著拋棄

這樣的話 你弟的債務就會因為主債務人死亡 且沒有人要繼承債務

使得債務消滅

絕對沒有你跳出來幫忙還的道理

重點是 要記得拋棄繼承

這部分看不太懂
可以詳細解說一下嗎
舊 2007-06-27, 02:16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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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離線中  
skyang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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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引用:
作者PhoenixWang
那再請教,若我弟目前跑路中(就是仍健在),且他的債我們家人都不是保證人,那債主或銀行可以轉向我們要錢嗎?

把你弟用很可笑的方法給斃了,例如推到糞坑淹死,或是在妓院爽死,然後檢察官寄正式公文給死著家屬,然後被你們說我弟怎麼可能這種死法,誤認是詐騙集團寄來的信不予處理,之後兩個月,他們就取得合法討債的權力。
舊 2007-06-27, 04:03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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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g離線中  
jingf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53
正確來說不應該推廣「拋棄繼承」,應該要
推廣「限定繼承」才不會害到親戚........
不過能直接修法是最好的。
舊 2007-06-27, 04:21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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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fu離線中  
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jingfu兄說的沒錯,其實這法律嚴格講起來也不算有太大的問題,
只要第一順位繼承的人辦理"限定繼承",後面的人就可以高枕無憂了
照理說是簡單好處理的.....

只不過大家目前只懂得辛辛苦苦一個個拋棄,拋棄到最後萬一有漏網之魚,
還是有人倒大楣......

當然能直接修法改預設值還是最好,保障不懂法律的人


不過說到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其實社會上律師這麼多,
就算不懂法律,也可以花點錢諮詢一下,就可以獲得相當程度的保障
只是大家省錢省過頭,凡事都喜歡自己來,反倒容易吃虧
舊 2007-06-27, 06:13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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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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