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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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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某立委 或是議員的女兒在路上也被人隨意擄走性侵幹麻的
才會有人真正的推行對強暴性侵犯從嚴刑峻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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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名檔的意義是方便找到自己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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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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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人之後,在法官面前略表悔意,就可以免除一死,
甚至連無期都能逃過,被判個十來年,然後等刑期過一半, 就可以申請假釋,嗯......受害人的人權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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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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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絕對不在法律上面! 現在的法律如果法官真的要判 絕對可以判很重! 但大部份法官都會輕判 在很多犯罪行為都還是唯一死刑時 都有法官敢輕判了,修得再嚴又有什麼用? (還能比唯一死刑更嚴嗎? 炮烙?丟到鍋裡煮?千刀萬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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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7 您的住址: 北部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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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畜生的家人為了維持家計出外工作,又為了省點車錢走路回家而遭性侵,
不知會作何感想。 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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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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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說嗎? ....
發文不附圖,此風不可長! 不是要妹的圖也不是要疊疊樂的圖啦, 是將惡狼的長相公佈讓大家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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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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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本會說"為了保護犯人..一律不公佈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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ゆコクゲサ期待ウサ.. ゆコパ勘違ゆウサ... ゆコろヘろ希望メ持コソゾビバギ... クろヘ..ゆコネザパ... 優ウゆ女ソ子ゾ嫌ゆ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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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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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等某立委 或是議員的女兒啦! 只要那些法官的女兒發生這種事就有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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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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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這麼亂
那些女的自己沒有警覺要怪誰 ? 色狼殺不完的 自己買噴霧有那麼難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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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5 您的住址: 斷腸崖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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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世風日下啊… 再怎麼防還是一定會有人出事! 只能說人心不古… 斬雞頭也是治本不治根… 沒記錯的話,之前有個不能人道的變態,不也拿竹杆對隔壁的女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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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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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幾歲了,連中文閱讀理解都出問題,新聞明明交待了連15元車錢都捨不得花的可憐女孩,還買噴霧劑?更何況噴霧劑是該買的?買了就可保護自己被兩人結夥歹徒的侵害? 像仁兄這種不知是天生丁丁還是人本蹂躪遺害的人太多,也是臺灣一大隱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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