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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我的狗窩
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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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看了一下我之前的發言
可能意思表達有偏差所以才會造成一些誤會 想了一下標題如果改成警察該不該依法取締會比較好... 不過如果要我以後跟小孩講說爸爸違規停車沒關係啦 反正警察又不會管,這種話我講不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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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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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下標題如果改成警察該不該依法取締會比較好...
...大家好心(或雞婆)想告訴你問題的癥結......你大概不想聽 只想聽答案... 不過如果要我以後跟小孩講說爸爸違規停車沒關係啦 反正警察又不會管,這種話我講不出口 希望你以後是個從來都不會違法違規的好公民....在此表達我無上的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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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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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常常"在景平路和南勢角的大馬路交叉口
看見一整組的警察站崗抓紅燈右轉跟綠燈未2段左轉 最後那位警察杯杯還扛了一把可以穿牆的槍 心理不禁在想.... 紅燈右轉跟綠燈未2段左轉是有犯了什麼大罪嗎 還是這些人都列為危險人物 有必要"一大組"(6~8人)在那邊抓人嗎 養警察還不是大家的納稅錢 有挑軟柿子跟養老鼠咬布袋的感覺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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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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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火箭筒 XD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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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高雄鳳山五甲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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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不可能 就算我想守法也會那些違法的"人X"給強迫一起違法 像我是行人時本應依法走人行道、騎樓 但實際情況人行道、騎樓總是被違法佔用 所以每每總是得走在慢車道上 如果遇到那些停在慢車道上的汽、機車 走上快車道更是家常便飯 意外的發生是必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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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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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算是臨檢吧..... ![]() ![]() 以前在台南常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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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個不起眼的小卒子。 但有時會在一些時候立下功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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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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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不違法不是重點
認不認命才是重點 就像打牌出老千是你的自由 被抓到時會被痛打一頓的風險你就要有所認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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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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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講再多大道理、好聽話,都沒有用…
真的在從事的人,就會有他(她)的苦在 我相信,警察也是一樣的 吳善九的死,只是點出了這個事實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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