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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seiko0912
感謝網兄一再解答

當時的情形是這樣的
我停紅綠燈時,聽到後面煞車聲非常大聲,之後就撞上來了
撞上後,我也撞到前面的車,但前面的車沒有事,下來看一看就開走了

之後,我和對方都下車,對方知道自己的錯就先請我開到旁邊
接著就請人來處理了
記得對方有一個人說我不應該讓前面的車開走
他說這樣保險公司不會理賠前面的部份

沒錯!你至少要記住前車車號以便日後幫你作證,否則,有些人會賴賬,
他會吃定你無法證明車頭毀損是他所造成.
如果賠償金額小還不會有問題,通常可以全賠.如果金額大有時就會囉唆了.
因為你不是全新車,零件有折舊問題,對方會主張修車費打折,打折幅度依車齡而定.
其實這些都要看你手中有多少籌碼而定了,有問題再討論!
如果修理費非得打折不可了,要減輕自負額有個辦法:
1.若是板金件等不是太重要的地方請修車廠用舊零件然後要對方全賠.
2.請修車廠在總數不變的情況下工資部分盡量提高,零件價格盡量殺低.
因為不幸走上民事法庭時,法官在工資部分不會打折,零件依車齡打折,
所以工資報高零件報低也是個方法
     
      
舊 2007-05-14, 11:21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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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離線中  
usher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DUNtoHILL
...........
2.保險公司已著手處理,跟什麼"去原廠修理會比較好"這種想法有關係嗎? 圓廠可以不被案還是充當保險公司幫你索賠?

警方備案、車主報出險, 保險公司還會幫車主賴嗎? 不要不清楚狀況或沒經驗亂給建議,撇開其他因素,就算樓主去原廠,人家想賴一樣能賴的道理是一樣的,並非原廠是萬能...

...

可能你誤會了人家的意思!

一般修車廠用的多是副廠品,原廠用的原廠零件有時真的品質比較穩定,
既然保險公司都願意買單了,你又何必替保險公司省錢使用較沒保障的副廠零件?

我想業務建議去原廠是這個意思,而不是你所說的耍不耍賴的問題
 
舊 2007-05-14, 11:31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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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離線中  
seiko0912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333
引用:
作者usher67
沒錯!你至少要記住前車車號以便日後幫你作證,否則,有些人會賴賬,
他會吃定你無法證明車頭毀損是他所造成.
如果賠償金額小還不會有問題,通常可以全賠.如果金額大有時就會囉唆了.
因為你不是全新車,零件有折舊問題,對方會主張修車費打折,打折幅度依車齡而定.
其實這些都要看你手中有多少籌碼而定了,有問題再討論!
如果修理費非得打折不可了,要減輕自負額有個辦法:
1.若是板金件等不是太重要的地方請修車廠用舊零件然後要對方全賠.
2.請修車廠在總數不變的情況下工資部分盡量提高,零件價格盡量殺低.
因為不幸走上民事法庭時,法官在工資部分不會打折,零件依車齡打折,
所以工資報高零件報低也是個方法


弟沒有記住前方車的車牌…
不過警員來的時候,倒是有講
另,若對方不理賠前面,不可提出告訴嗎?
舊 2007-05-14, 11:39 A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eiko0912離線中  
usher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seiko0912
弟沒有記住前方車的車牌…
不過警員來的時候,倒是有講
另,若對方不理賠前面,不可提出告訴嗎?

可提出告訴,但是你要能提出憑據才可能勝訴!
打官司耗時耗力,不是一般上班族(學生)能勝任,
況且求償金額不大,跟打官司耗費的精神體力不成比例,
所以一般小車禍通常也不致走向法庭.
就因為如此,就有一些肇事者吃定受害者怕麻煩而對賠償費耍賴.
我的辦法是發生車禍時先想辦法弄到驗傷單,這表示我可以追究
刑事上的過失傷害.這對肇事者比較有威脅性.對日後追償很有助益.
之前就是用這方法順利得到賠償.
舊 2007-05-14, 12:03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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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離線中  
kuen1972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基隆
文章: 288
幾次車禍的經驗分享

先說結論,我都是比較倒楣的,3次被人家撞(還包括一台垃圾車),最後都心軟只收一點錢了事...我跟別人擦撞(責任歸屬在我),一次自理一次出險...

[第一次:出險]
我違規迴車,騎摩托車的撞到我倒地受傷
我當時的保險有含對方的人、車
來做筆錄的是<管區>,他們就是說你錯叫你趕快和解
最後他的車子就是送到他指定的機車行修理,我的保險公司買單花了萬把元
我的車子當然是自認倒楣
他就醫的醫療費用要理賠比較麻煩(要醫院開證明),金額不大我就沒申請了
另外我在他住的大樓主委陪同下包了紅包了事
之後拿和解書到<管區>那裡銷案

※結論:1.還好有保險;2.交通事故找管區沒啥用

[第二次:自理]
當時剛換車(二手),前面的保險很陽春還沒到期,所以這次自理
我變換車道背後車擦撞,這次來的是<交通警察>
比較專業了...畫線拍照、畫現場示意圖、雙方隔離作筆錄
然後就是等待一個月之後的<交通事故鑑定>(決定責任歸屬)
鑑定結果出來,我收到1張罰單+100%責任歸屬
對方來談只好認了賠錢了事
再拿張和解書(這回不用銷案)

※結論:1.一定要保險;2.交通警察比較專業,理賠有客觀依據,但也多了吃罰單的風險;3.筆錄很重要(我當時疏忽了,只說沒看到她車子過來),這是勝敗的關鍵,也是會不會吃罰單的關鍵
__________________

<My Blog>
舊 2007-05-14, 04:18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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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en1972離線中  
JJ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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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引用:
作者kuen1972
述刪........
[第二次:自理]
當時剛換車(二手),前面的保險很陽春還沒到期,所以這次自理
我變換車道背後車擦撞,這次來的是<交通警察>
比較專業了...畫線拍照、畫現場示意圖、雙方隔離作筆錄
然...
※結論:1.一定要保險;2.交通警察比較專業,理賠有客觀依據,但也多了吃罰單的風險;3.筆錄很重要(我當時疏忽了,只說沒看到她車子過來),這是勝敗的關鍵,也是會不會吃罰單的關鍵


100%過失耶
沒想到居然有100%的判決耶
"(我當時疏忽了,只說沒看到她車子過來),這是勝敗的關鍵"
很好奇耶
如何說才是比較好的說法???

之前聽過朋友因為一個字之差(因為對方出險員有趕到現場教對方如何口述筆錄)
被撞的變成肇事者還得賠對方
不過關鍵字我忘記了..........=.=!!
__________________
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舊 2007-05-14, 04:42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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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9離線中  
usher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JJ19
100%過失耶
沒想到居然有100%的判決耶
"(我當時疏忽了,只說沒看到她車子過來),這是勝敗的關鍵"
很好奇耶
如何說才是比較好的說法???

之前聽過朋友因為一個字之差(因為對方出險員有趕到現場教對方如何口述筆錄)
被撞的變成肇事者還得賠對方
不過關鍵字我忘記了..........=.=!!

我停紅燈被人從後面撞,對方就是100%責任,
我當時咬定我完全停止,視野良好,標線清楚,這應該有幫助.
如果當時仍在行進中就不知對方是否就是100%責任了.
舊 2007-05-14, 05:01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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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離線中  
seiko0912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333
引用:
作者usher67
我停紅燈被人從後面撞,對方就是100%責任,
我當時咬定我完全停止,視野良好,標線清楚,這應該有幫助.
如果當時仍在行進中就不知對方是否就是100%責任了.


弟也是完全靜止時被撞的
不曉得這責任歸屬需多久可以知道?
舊 2007-05-14, 05:07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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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ko0912離線中  
kuen1972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基隆
文章: 288
引用:
作者seiko0912
弟也是完全靜止時被撞的
不曉得這責任歸屬需多久可以知道?



大哥,我打這麼多字你沒仔細看嗎?
你找的是<管區>而非<交通警察>,不會有<交通事故的鑑定書>
完全就是看派出所的<筆錄>...
通常<管區>只會說:誰該負比較大的責任,沒有比例原則!

當然問了一下網友
上法院的話,法官通常是會按比例來判
只是勞民傷財算了...



話說我的CASE:

筆錄中我主訴對方車速過快
她主張我臨時變換車道
後來我才知道「這年頭路權的觀念很重要」
再加上我又說「沒看清楚她的車子」


被開的罰單金額不大,也是跟隨意變換車道有關
所以我的心得──『筆錄的發言要謹慎,一定要死咬對方不對之處』
__________________

<My Blog>
舊 2007-05-14, 05:18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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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en1972離線中  
JJ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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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了解
所以說
[沒看到對方來車]不要說比較好
突然想到應注意未注意....................
__________________
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舊 2007-05-14, 05:26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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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9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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