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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鍛造肉棒缸內直噴總壇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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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聞道有先後 術業有專攻 我搞不懂有什麼好搖頭的. 讀法律的比較厲害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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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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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特別厲害。 不過有些人,連動手查一下資料的工夫都懶,就在那裡信口開河,和媒體記者一個德性,當然令人搖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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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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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少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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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您的住址: 很難買到便宜貨的地方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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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搶了五個人才搶了1800元.......... 可見得現在的經濟真的是........... ![]() 此文章於 2007-03-25 03:38 AM 被 gyf1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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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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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在新竹市區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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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鍛造肉棒缸內直噴總壇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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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六法全書很多人就算有心去查法條,也是看的一頭霧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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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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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一點錢交保就沒事了
從以前到現在都有個疑問,遇到這種持刀棍搶劫機車騎士 如果人在車內直接用車撞他們,再報警犯不犯法? 還是只能眼睜睜的被他們搶被他們打不能保護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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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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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台灣, 追撞的人是犯法, 因為嫌犯行搶未遂, 就是還沒犯法, 但是追撞嫌犯卻是事實, 所以追撞的人已經犯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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