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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板橋市
文章: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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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我眼睛脫窗!現在看懂了! ![]() 那...還是強調一下這是公平性的問題! 不應該算是對本站的挑釁...大家說是吧? 肥貓??站長??您說說是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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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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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每天有這麼多的發言,我相信站長也沒時間一一審視 多半藉由檢舉,由站長評斷 就像社會每天犯罪案件這麼多,犯人總不可能說:「嘿,警察先生,你選擇性辦案喔!」有檢舉、有事證、有線索,才有辦法抓。站長也才那麼一個(or幾個),真的每天盯著螢幕看文章,都不用上班阿? 至於公平性,站規就像法律 站長就如同法官 有沒有逾越那個標準,法官自有其判斷。 站長對於犯規判別的公平性(標準尺度),那把尺是無法量化出來的。如果一直要質疑這把尺,那不如就離開,免得一天到晚不爽。其他願意在這遊戲規則下討論的人,每天在這邊討論的不亦樂乎。 自己衡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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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好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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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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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說的好!我覺得把肥貓兄"你覺得菜不好吃,那你去別家吃"背後的道理說的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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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環島一週 需時22小時 全長1000公里 高速公路380公里再加上瑞濱到高雄的海岸公路 中間休息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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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rator
![]() 加入日期: Nov 1999
文章: 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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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說的好
引用:
跟您報告一下,您引的言,是 BEE 兄發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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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可以刪減,品味不能打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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