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林口+龜山=好冷啊~
文章: 90
|
警政署督察室電話:02-23943644
__________________
生無所喜,死無所懼 莫問前世一切,不懼來生萬劫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新店溪邊
文章: 58
|
我同學曾經有過一輛排器量1公升的Kawasaki機車,他家就在一樓所以有一天停在家門口回家拿個東西,前後不到10分鐘整台車就不見了,多少年的積蓄就這樣不見了,害的他哭的要死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740
|
引用:
這些偷人東西的小偷真該砍了雙手 ![]()
__________________
Did you know? 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aces. Those who seek strenth. Those who live for pride. And those who can read the tide of battle...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erra firma
文章: 251
|
突然想到了
現在是一案一罰 所以若是遭了小偷 絕對不能讓混蛋警察吃案!!! 一定要報案拿到三聯單 該採指紋的就採 只有剛案發時蒐證能才能確實採到足夠的證據 這樣一不小心小偷落網了 才能讓它牢籠裡蹲得久一些!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
文章: 512
|
台灣對於竊盜的罰則太低了,根本起不了警惕作用,一般人工作一年的積蓄(不吃
不喝),約等同於買一部國產房車,可是偷車卻只需要幾分鐘,這種情況下不重懲 竊盜犯如何能嚇止這種行為。 靠偷竊過生活的人越來越多了,一堆好吃懶做的,成天閒閒四處晃,連什麼水溝蓋 、鐵門...我家附近都不知道失竊過幾次了,盆栽他都要,根本是已經偷成習慣了, 每次新聞報導慣竊被抓,家裡頭幾乎什麼贓物都找得到。 何以無辜的百姓要活在恐懼中,這些人該死。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7
|
之前我騎機車載著我女朋友
路過一家便利店 想說去買包衛生紙 於是就下車去便利店 留我女朋友和機車一起 結果 不到10秒鐘我女朋友就把機車騎去買滷味 留我一個人拿包衛生紙在寒風中瑟縮瑟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