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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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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嗯....此風不可長... ㄎ~原來我畫的圖算高級了 (心裡的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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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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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將心比心 只要換個角度想想 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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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I-Lan City
文章: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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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是畜牲也好,
沒人性也好... 我不會跟你們計較.. 有些人會在路口放小朋友給車子撞. 有些老人家會在沒路燈的路上,看到車子經過假裝跌倒 然後,大敲一筆. 以上行為才算是正常人吧. 我不是指所有人都是這樣子心態不健全. 但的確存在這種人類. 誰都不希望車禍發生,. 但事情發生了,誰不想全身而退. pushan1031 兄的狀況, 我只不過就事實層面,發表意見. 誰對誰錯,,到了法院,由法官裁定. 不是誰說了就算. 引用:
bala兄,感謝你的指教. 正確的處理方法,是保持現場,然後叫警察...,做筆錄 若有傷亡,要先送醫院. 小朋友離開現場後, 發生的事.不能賴在當事人身上 就算真的是撞到過幾天內傷掛了. 也要提出證明.是當事人過失 引用:
黑道也是講道理的, 不是拳頭大的人就對, 地下法律不是適用所有場合的. 只會把事情愈弄愈僵 純個人意見.大家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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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中心呼喊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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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I-Lan City
文章: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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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下..
我領有自用小客車的駕照 筆試路考都有過 幾乎每天開車到處跑, 有小撞過不少次..我都是受害者. 自保的方法, 就是車險買多一點. 真的要賠要修車,也是保險公司買單. 因為,你不撞人小心開車,,人家也會來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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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中心呼喊愛錢
此文章於 2006-10-03 09:57 PM 被 neus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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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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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是因為沒辦法編輯了,你只好說一些跟樓主無關的事來幫自已說話! 我再貼一次你回的文章內容提醒你 引用:
舉的例子跟樓主事實,一點關係也沒有,義工只是好心要資料,何來大敲一筆? 還有誰會把小朋友故意放在路中間給人撞,你是被害妄想症是嗎? 樓主陳述的算詳細了,你還舉這什麼爛例子.... 心態不健全的人是你好不好! 沒有監視器不用理他? 對方受傷,說是別人弄的? 你還是不是人阿,虧你有小客車駕照還在路上行駛,全台灣有多少你這種人,又有多少人被你這種所害... 真是不可思議耶.... 怎麼會有這樣的駕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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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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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搶黃燈,
對方是闖紅燈, 雙方都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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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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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懂.....幹嗎不給車牌.....車牌不就掛在車子後面嗎????這有什麼好吵的 學區本來就要減速慢行呀,尤其看到有小朋友在路旁了,更是要小心 尤其您在越線前就己經變黃燈了,所以您應該減速停紅燈,而不是加速闖過去.... 所以,您的過失不小唷.... 而義工媽媽也有錯,她們放任紅燈就讓小朋友過馬路,所以她也需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只是誰的責任大小還有的談.... 以這件事的情況,上了法院您一定吃虧....您無法舉証您的情況吧.... 而愛心媽媽可以找小朋友或其他愛心媽媽當証人...那種情況下,小朋友是很容易被引導說您闖紅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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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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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搶黃燈跟闖紅燈比起來
責任滿明顯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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