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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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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持續施壓
讓這兩個教練被判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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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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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某版汽車版的人說
開車的人撞死闖紅燈的都要判過失致死罪了 那這個案件那兩個人也應該一樣要以這個罪名起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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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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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離個題… 是烈焰兄…想不到也來78區了… 也希望網兄在78區多給大家一些正確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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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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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影帶還那麼清楚..檢察官應該要有動作了吧
另外在加民事告訴告給他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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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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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希望有奇蹟出現
唉 在七八區看到這個真是無言
![]() 受害的那位消防隊隊員在還沒考上消防隊前還是我的同事 他要離職的時候我和另兩位同事還去貴族世家被他請吃飯 新聞說的沒錯他是個很愛運動的人(他很喜歡網球) 雖然只有同事短短的五個月左右 但是他真的是一個很好的人 想不到兩年後的今天變成這樣 ![]() 希望~~有奇蹟出現~~加油 ps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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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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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件正常來說.應該是刑事案件了.. 若然用什麼經驗不足也難以成立. 出庭時要對方提具訓練課程內容. 核對內容若無此項"特訓",那對方就失職了. 當然.課程內容正常應該也不會有這種內容. 所以就算引用"傳承",在法律上也無效用, 而行為若非"課程"內容.那就是私人行為. 而這樣的行為,上法院告民事可以要求賠償外, 刑事上也可以給對方判罰才是,若對方確實具有公務員身份的話. 那可就.......... 不知道會如何發展後續,但若能上法院討個公道會比較好, 總比聽那個"傳承"來的好,若是要傳承.那就要傳承別人的先視範一次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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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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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在美國判個三級謀殺罪應該是很OK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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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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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阿~感覺是個上進有心的年輕人.......兩位教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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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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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 , 傷人及盜抵罪 . 剩下的就是依律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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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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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聞說那兩個是助教..但還是領有急救執照(該撤銷了,該做的都做錯) 教官好像是若無其事從旁邊走過去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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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影音伺服器 ![]() CPU:英特爾 奔騰1.6GHZ 主機板:ASUS P4B266-7年的主版掛了 ![]() 新機-CPU:AM2-4800+ 主板:GA-MA78GM-S2H 電源:台達40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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