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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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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不要誤導 如果你哪一天被髒到 對方告你侵占 你要哪麼辦? 和解可以阿 拿10萬來 你又該怎麼辦呢? 撿到的手機最好還是交給警察杯杯吧 如果真的要自己拿來用 請塵封一段時間再拿來使用吧(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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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了10幾年,去年才知道是0至0... 悔恨當時沒大砲 不然連毛都給他拍的一清二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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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資訊沙漠-嘉義市or漂亮的八里鄉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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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拿去警察局吧!
前陣子跟了我一年多的多普達818遺失了, 除了丟機裡頭的資料也付之一炬, 這種心碎與焦慮的感覺我希望您也能稍微同理一下。 我有去報警, 但是警察開頭就輕鬆跟我說:『機會渺茫』, 心寒...。 現在手中拿著以前當兵時患難與共的T39, 等待下個月續約買新手機, 感覺真差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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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新北市/新竹縣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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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接到過警察盃盃打電話過
有天手機響, 電話另一頭很客氣的問"請問你知道這個號碼是誰的嗎? 有人撿到這隻手機送來警察局...."那位警查先生還留了派出所電話, 我一開始擔心是詐騙集團, 打110去問, 沒想到還真的是那個派出所員警打來的 所以囉, 警察盃盃, 是很認真的在為大家服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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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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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要送我 他上次撿到的LG的巧克力機a...
現在市價還要1萬多.........我可以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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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 AMD Athlon 64 X2 M/B: Gagibyte HD: WD sata 2 500g RAM: 勝創 DDR2 800 2g 機殼: 蛇吞象 Power:海韻S12 330W 螢幕: d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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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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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一下刑法:
第 337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網頁參考資料: 何謂遺失物?民眾拾得遺失物警察人員如何受理? 一、遺失物,係指所有人無拋棄權利之意思,而喪失持有之物。拾得遺失物者,應通知所有人返還其遺失物,不得據為己有。如不知其所有人或所有人所在不明者,拾得人應為招領之揭示,或報告警署或自治機關,報告時並應將其物一併交存。( 參見民法第八百零三條 ) 二、警察單位受理人民交存拾得遺失物時,應即當場填製收據,註明拾得物之特徵,並於收據簽章交付拾得人收執。( 參見警察機關受理人民交存拾得遺失物注意事項﹝二﹞ ) 三、遺失物拾得後六個月內,所有人認領者,拾得人或警署或自治機關於揭示及保管費受償後,應將其物返還之。但拾得人得向所有人請求其物價值十分之三的報酬( 有關請求報酬部份詳參見第00007號案例 )。如拾得物有易於腐壞之性質或其保管需費過鉅者,警署或自治機關得拍賣之,而存其價金。倘遺失物拾得後六個月內未有人認領者,警署或自治機關應將其物或其拍賣所得之價金,交與拾得人歸其所有。( 參見民法第八百零五條至第八百零七條 ) 四、警察人員於值勤時查獲之遺失物,依司法院二十五年院字第一四三二號解釋,應認其所屬機關為拾得人,如六個月內無人認領,應依民法第八百零七條規定,將其物或其拍賣所得之價金歸入國庫。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五日) 資料來源:http://www.tmpd.gov.tw/all-lawcase....&t_type=s&id=39 所以還是拿去警察局吧...... ![]() 此文章於 2006-09-10 01:05 AM 被 norman6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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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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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新手機全部摔壞,又拿起老T39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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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雞乖 請多指教 ![]() 膽小鬼的笑話連載,不定時更新! 南無 阿彌多婆夜 哆他伽多夜 哆地夜他 阿彌利都婆毗 阿彌利哆 悉耽婆毗 阿彌唎哆 毗迦蘭帝 阿彌唎哆 毗迦蘭多 伽彌膩 伽伽那 枳多迦利 莎婆訶 往生咒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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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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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跟電信公司調資料要錢 所以你要看警察肯不肯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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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誠徵PLEXTOR4012TA....壞掉的 或是它的舌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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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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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通聯那種是照頁數算錢的,花費相當可觀!如果偵辦的案件要比對的資料多一點一個月的經費一下就透支了!
就連監聽電話費也是要照付的,監聽多久就要付多久的電話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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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雞乖 請多指教 ![]() 膽小鬼的笑話連載,不定時更新! 南無 阿彌多婆夜 哆他伽多夜 哆地夜他 阿彌利都婆毗 阿彌利哆 悉耽婆毗 阿彌唎哆 毗迦蘭帝 阿彌唎哆 毗迦蘭多 伽彌膩 伽伽那 枳多迦利 莎婆訶 往生咒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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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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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恩∼∼如果遇到有心要找回手機 請警察找的就有可能 這類事情應該是通信警察在管理.............平常的警員 當然不會查 可是通信警察 不就在管通信嗎?? 這是他們的業務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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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樹林家樂福對面
文章: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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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送交警察吧,萬一6個月沒人認領,就會把拾得的東西給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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