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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象牙塔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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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何您閃阿喪,被後車撞到後,還對後車車主口氣不善(比較差)? 後車車主還對您一直說抱歉?後車車主不是很倒楣? =============== 當下判斷把油門放掉 煞車準備好 =============== 有個疑問?感覺好像等後車來撞您? 此文章於 2006-07-07 10:15 AM 被 wei9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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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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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安全距離是針對同一車道吧
如果是未打方向燈而任意變換車道 造成後車追撞的話 不管你時速40還是20 都是任意變換車道的錯 不是每台車都有BREMBO卡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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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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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如果事故的發生是因為對方變換車道所致.. 不論原因為何.. 要變換車道前有責任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才可以變換車道.. 變換車道一直是交通事故發生的主因.. 因此..變換車道這個動作要很小心.. 再者.. 對方不能以要閃躲人孔蓋而緊急變換車道.. 是否他沒有注意車前路況,以致於必須變換車道.. 而且.. 車速不快的情況下.. 他可以選擇剎車而不是用變換車道以致於造成事故.. 因此..對方變換車道有三點必須無過失才可主張免責.. 一..是否未能注意車前路況,以致太晚發現人孔蓋 二..車速是否過快,以致應變不及,無法剎車 三..變換車道前,是否有打方向燈及察看後方來車 以上三點供樓主與對方談判的攻防點.. 然而.. 樓主亦須確保您的有注意車前路況.. 對方變換車道時您的相對位置及車速.. 才能有較高的優勢.. 另外.. 關於財損的部份.. 必須提出物品的原售價,折舊,才可做為賠償的依據 特別是折舊.. 因為賠償時,有恢復原貌 和 依殘值(折舊後)等方法.. 由於雙方都有受傷.. 可在六個月內提供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不是叫樓主一定要告.. 只是它可做為談判的籌碼.. 因為此案中..雙方皆無法證明自己100%無過失.. 雙方皆負相同的過失傷害.. 一般都會易科罰金(但會留下記錄)請樓主慎思... 調解會只是在上法院前.. 尋求和解的地方.. 能在那邊調解到雙方可接受的範圍最好.. 但如果樓主認為調解會有偏袒的現象.. 為了保障自己.. 樓主就要考慮是否上法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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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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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當下判斷把油門放掉 煞車準備好 =============== 這是為了爭取多一點後車的煞車空間,如果我也跟著煞,後車一定來不及,雖然還是來不及 可是對我的衝擊會比較小,另一點是我的速度比較低,如果被推撞的話 重心不一定會讓我路倒,這是保護自己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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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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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另一點,在緊急切換車道時,並不是馬上就被推撞 而是在切換後大約5秒鐘才聽到緊急煞車的聲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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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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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美覺得 ,
人身賠償部份 只要不超過限定賠償上限 , 保險公司就要負責全部 , 若保險公司還推託給保戶 , 就沒道理了 , 外國類似保險 , 也是有主要不浪費雙方事主時間去搞和解的用意在 , 卡美之前幫親戚爭取傷害賠償 , 也是主要跟對方保險員談判 , 一來看肇禍人挺有誠意的 , 二來我們金額也要求不高 , 針對保險員談較省時間 , 如果保險公司有辦法賠少點 , 那是其談判技巧好 , 而不是反過來 還要求保戶也得幫忙分攤 , 卡美老爸多年前開車被撞時 , 對方除了恢復老爸車子原樣外 , 老爸還說 拿到自己保險公司的一筆錢 , 卡美猜是老爸因是買新車 有保全險 , 自己保險員也順勢辦出險退些錢給老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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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卡美, 號鳥, 請多指教 ![]() ![]() ![]() 此文章於 2006-07-07 01:06 PM 被 shts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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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象牙塔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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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如果有反應時間,怎不考慮維持自己油門,增加後車的剎車距離,或許可以避免這次的碰撞了。當然這是事後論,我的發言重點比較放在,何苦要為難後方同是倒楣的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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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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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沒摔車或A傷撞掛人只是輕微的車體受損,會鬧到起請條子出場
![]() 對方有摔車犁田嗎?事發當時就該金額橋一橋看賠個機車零件損失給 她或是協議私下自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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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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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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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講一例 保險的好處 ,
卡美曾經停紅燈被三噸半的推撞 , 當然一下車是先講 怎麼醬不小心 , 接著問有無保險 , 因對方是公司車 應該都有保對方財損險吧 , 然後打電話請警察來紀錄現場備案 , 而對方仍躊躇著不想告知公司想私了 , 還請來親戚幫忙談 說到附近修車廠處理私了 , 卡美不願意 怕被放鴿子 , 硬要他回去通知公司出險 , 回警察做完紀錄後 , 雙方留下聯絡電話 , 卡美再次跟他講 聯絡保險公司跟卡美直接談 , 保險公司跟警局調資料看完後 , 電話與卡美談好回原廠處理 , 卡美車車待原廠幾天後 , 看完沒問題 和解書簽簽 , 保險人員根本沒見到半面 , 醬不是簡單又省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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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卡美, 號鳥, 請多指教 ![]() ![]() ![]() 此文章於 2006-07-07 01:26 PM 被 shts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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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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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看到此篇之前,老是覺得機車幹嘛保險呢???
不過看完前面幾位大哥舉的例子,看起來保險真的蠻好用的. 想請問一下,強制險是針對"人"的部分是嗎?是針對雙方嗎?還是單方呢? 再請問,若要保有關車體部分,要保什麼險呢? 請了解保險的大大講解一下,謝謝. ps.以上問題都是針對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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