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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CTW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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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永和新店
文章: 375
引用:
作者JasonCTW
唉~
這情況我每天見到
前幾周上班途中遇到兩隻不知死活的小白
雙載沒戴安全帽穿著新店某高職制服(一看就知沒駕照的)
在秀朗橋的車陣中穿縮
果不其然在新店這頭看他倆倒下
倒下的地方還有大喇喇四個大字"禁行機車"

補充:
秀朗橋汽機車分道
到下的機車在最內側機車不可能行駛之處
無人管也沒看到停下的汽車
大家都怕事的讓開
包括我
天曉得好心的下場會不會被背上肇事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Jason Chen @ Taiwan
嘟嘟....你慢走 2006/1/12 中午
舊 2006-04-26, 03:35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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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CTW離線中  
lorenchao
Power Member
 
lorench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531
引用:
作者finalhope
有斑馬線...你又是小巷的出去的話建議你還是先停下來讓他們先過吧

這點我有想到
所以我到快到巷口時我有減速除了看左方有無來車外
也有看到右邊那兩位在等待過馬路的
我有提到當時的八德路是在通行階段~因有車通行要過馬路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硬闖
我從後方騎到巷口時看到那兩位也是停在人行道上(從我看到路人到路口約兩秒鐘)
我是在確認左方無來車,行人也在人行道上才右轉
這時這位路人在我轉過去時突然將拐杖探出
剛好差不多接近我腳踏板右側約不到三十公分左右
我那時我嚇到一下(正常路人知道車輛在通行時會等車全通過或是前後車距很長時才過馬路)
因為內側車道車流算滿密的(外側因有車並排所以那時巷口那裡的外側車道沒車)

照常理來說一般人在那種情況下應該是會等車流完再過或是紅燈
所以我就趁外側沒車時轉過去~
因為這位路人在我轉到一半時(幾乎整個車都快轉過去了)突然把手杖探出來的舉動我覺得很突然~轉過去才發現他是盲人
雖然沒事
不過我當時想到~如果他在那個時候向前走~造成他自己受傷或是造成我摔車的話
這種情形責任應該如何判定?
我在轉彎前也有"注意"過....
只是這種情形...在轉彎前我也不曉得他是盲人(如果知道的話會騎外面一點再轉或是再注意久一點)
 

此文章於 2006-04-26 03:49 PM 被 lorenchao 編輯.
舊 2006-04-26, 03:44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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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enchao離線中  
finalhop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680
建議你轉彎的過程就慢點吧

對雙方的傷害最少可以減到最小

搞不好也因為這樣會有好心人幫你作證
舊 2006-04-26, 04:02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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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離線中  
lorenchao
Power Member
 
lorench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531
引用:
作者finalhope
建議你轉彎的過程就慢點吧

對雙方的傷害最少可以減到最小

搞不好也因為這樣會有好心人幫你作證

還好我就是騎的夠慢~
平常看到過馬路的都是讓行人優先
只是因為昨天的情況有點突然
所以才想到這個問題來問問
舊 2006-04-26, 04:20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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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enchao離線中  
GXroots
Master Member
 
GXroot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5
原本汽車駕駛無事
這一落跑...恐怕麻煩更多了...
__________________
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舊 2006-04-26, 05:37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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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roots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奇怪了?又不是車身前半撞到人...
被撞的人用"逃逸"?現在記者素質有差到這樣喔?

錄影�***段小弟沒看過...
不過圖片上看起來像是機車跨越雙白線擦撞轎車後半段...
不會是玩高速過彎吧... (而且又沒戴安全帽...)

所以就算要負責,也是機車騎士的責任。
至於汽車駕駛...如果有輾到人,"應該"要留在現場的。

只不過...並不是所有路口都有監視器的,萬一沒有監視器、又沒有目擊證人出面,家屬又咬著撞人...何其冤?
看了監視器畫面都可以這麼說了...萬一沒有監視器,留下來還得了?
舊 2006-04-26, 07:10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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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Es424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lorenchao
這點我有想到
所以我到快到巷口時我有減速除了看左方有無來車外
也有看到右邊那兩位在等待過馬路的
我有提到當時的八德路是在通行階段~因有車通行要過馬路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硬闖
我從後方騎到巷口時看到那兩位也是停在人行道上(從我看到路人到路口約兩秒鐘)
我是在確認左方無來車,行人也在人行道上才右轉
這時這位路人在我轉過去時突然將拐杖探出
剛好差不多接近我腳踏板右側約不到三十公分左右
我那時我嚇到一下(正常路人知道車輛在通行時會等車全通過或是前後車距很長時才過馬路)
因為內側車道車流算滿密的(外側因有車並排所以那時巷口那裡的外側車道沒車)

照常理來說一般人在那種情況下應該是會等車流完再過或是紅燈
所以我就趁外側沒車時轉過去~
因為這位路人在我轉到一半時(幾乎整個車都快轉過去了)突然把手杖探出來的舉動我覺得很突然~轉過去才發現他是盲人
雖然沒事
不過我當時想到...


人行穿越道上,行人擁有絕對路權,即使是紅燈路權也是行人的(目的就是要保護如樓主碰到的盲人,老人,小孩等狀況),在國外撞到了肯定會賠到當褲子,國內現在也開始講究路權觀念了,不可不慎
舊 2006-04-26, 07:10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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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離線中  
silly_rabbit
Junior Member
 
silly_rabbi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引用:
作者POPO2902107
死者的父母哀求警方要揪出兇手,還死者兒子一個公道<----看到著個我就火 到底是誰要還誰公道阿

其實最倒楣的是那個開綠色嘉年華的車主才對吧

昨天的新聞有把監視器的畫面撥出來
很明顯的是機車雷殘滑到對向車道 直接滑到他的車輪底下
就算反射神經再好 煞車再利 對於這種自殺式的恐怖攻擊 任誰也來不及反應 就算時速減到10KM以下也難保不會輾過去吧!

請問嘉年華車主又何嘗好過了嗎 他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 與海嘯般的良心的譴責 你絕得他晚上可以睡好覺嗎? 這一切的一切是他自己造成的嗎 並不是 而是天上掉下來的災難 簡單講就是1個字 衰 

我個人認為他並不是肇事者 而是受害者 還好監視器有拍下整個過程不然真的有理說不清



引用:
作者Smokey
台灣人可憐可憐


+1

沒辦法.台灣司法判決"情理法"太誇張.一向都是
機車汽車對撞.汽車司機的錯
老人年輕人對撞.年輕人的錯
車禍後死人的家屬絕對叫得比殘廢的大聲

轎車駕駛倒楣撞死這兩個無照騎機車的.擔心受怕還得掏腰包自己修車.現在還要被"死者家屬當兇手指責"
衰到最高點....(不過再怎麼說肇事逃逸還是很要不得的.很多國家不管錯在哪方肇事逃逸的都罰很兇)


--------------------------七八區離題區隔線----------------------------
話說不只台灣司法會搞笑.在美國之前工作的一個黑人同事也是一天莫名其妙的收到了法院傳票
一位老太太告他肇事逃逸(hit and run).要求他賠償車體損傷跟車禍中造成脖子扭傷的醫藥費
同事傻眼.因為是老太太惡人先告狀.他車子停在購物中心停車場停得好好的結果出來發現車屁股被撞了
那時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就算了.想不到居然為了這個被告.法官還問他說:"既然被撞的是你怎麼你沒告老太太呢?"
黑人同事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X的.都說在停車場人不在車上的時候被撞屁股.鬼知道是誰撞的啊?要告人告誰去啊?"

結果也不知道是因為可憐老太太還是瞧不起黑人.那個老太太勝訴了.黑人同事說要上訴.我來不及知道結果就離職了 =3=
舊 2006-04-26, 08:46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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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離線中  
rainmen0467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9
基本上汽車駕駛人碰上有人死傷的事故,千萬不要落跑開,除了道義責任外
更關乎刑責的高底及責任的歸屬。
另除非有監視錄帶或有意願作證的證人,否則做交通鑑定之時任憑另一方信口
開河扭屈事實,相對更處於不利的地位。
對本事件的汽車駕駛人只能說一句.....真的真的很倒楣
舊 2006-04-26, 09:03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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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men0467離線中  
jeff641125
Golden Member
 
jeff64112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屏東
文章: 2,563
引用:
作者rainmen0467
基本上汽車駕駛人碰上有人死傷的事故,千萬不要落跑開,除了道義責任外
更關乎刑責的高底及責任的歸屬。
另除非有監視錄帶或有意願作證的證人,否則做交通鑑定之時任憑另一方信口
開河扭屈事實,相對更處於不利的地位。
對本事件的汽車駕駛人只能說一句.....真的真的很倒楣


那位駕駛千不該萬不該就這樣走人~

如果今天他留下來報警等警察來,真要打官司對方還不一定贏∼

一但逃跑~那真的就是百口莫辯了~就算對方錯,那位駕駛也處於很不利的處境了~
__________________
Money
It can buy a House ,But not a Home
It can buy a Bed,But not Sleep
It can buy a Clock,But not Time
It can buy you a Book,But not Knowledge
It can buy you a Position,But not Respect
It can buy you Medicine,But not Health
It can buy you Blood,But not Life


So you see money isn't everything.
I tell you all this because I am your Friend,
and as your Friend I want to take away your pain and suffering.....
so send me all your money and I will suffer for you.
A truer Friend than me you will never find.


CASH ONLY PLEASE
舊 2006-04-26, 09:18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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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64112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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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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