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白目者天堂
文章: 18
|
成為他的麻吉,然後教育他去忤逆你所稱的爛人,甚至反目成仇,然後...就上社會版啦
此文章於 2006-02-20 03:58 AM 被 陳韋仁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0
|
引用:
呃... 我覺得不能把婚姻和男女一般的交往相提並論耶... ![]() 就以你的論點的話... 那還要結婚幹麻?? 那這世界上誰敢結婚阿...??? 婚姻變的一點保障都沒有了.... (現代的確是離婚率越來越高)... ![]() 今天一個男人娶了一個女人基本上就是給了個諾言....(結婚時都會說的台詞 大家都知道吧), 然而是樓主的老爸背信忘義在先... 這種人要說是*&^*&%...也不為過... 婚姻怎能和一般男女之間的交往比呢?! 婚前的交往事必要的..因為要找尋適合自己的人...所以會有所更換.....這頗為合理... 但是結婚...是一個男女之間互許承諾的一個證明... 一個女人把自己的青春交給了你這代表了對你的信任與期許, 怎麼可以在幫你生過孩子..照料家庭....人老珠黃之後...說不要人家就不要人家呢!!! ![]() 就這一論點來看~ 我覺得會恨外遇的母親或是父親都是很可以理解的~~ 我覺得今天外遇的不管是男人或是女人.. 或許都有其難言之隱.. 但是孩子都生了還外遇.. 那真是遭天誅地滅都嫌不夠!!! 或許很多人結婚後才發現不合適...那是可以理解... 可是那在婚前就該好好瞭解對方了吧... 哀~ 總之呢~~~ 外遇所生的小孩如你所說是無辜的沒錯.. 但是讓家庭破碎的父親一點都不值得尊重和原諒!!!! ![]()
__________________
[蛇人長篇小說集] I know that somewhere in the Universe exists my perfect soulmate, but looking for him is much more difficult than just staying at home and ordering another pizza... 此文章於 2006-02-20 04:02 AM 被 v_vccc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貧民窟
文章: 3,934
|
往好處想,至少你爸算是負責任的人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0
|
引用:
是嗎? ![]() 樓主老爸只有付房租耶~~~~ 那叫付責任?! 一般就贍養費而言應該不只這些吧.... 只付房租喔... 會不會太占人家便宜了... 樓主的媽媽幫他養兩個孩子耶....
__________________
[蛇人長篇小說集] I know that somewhere in the Universe exists my perfect soulmate, but looking for him is much more difficult than just staying at home and ordering another pizza...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海景小居
文章: 1,128
|
坦白說,有本事看不順眼的話就帶著媽媽跟弟弟搬出去啊...
不要說因為自己在讀書負擔不起之類的... 因為我就是這樣過來的(我跟我媽) 我專科時就跟我媽搬出去... 晚上在餐廳上大夜班...一早下班就騎車衝去學校上課(台北->淡水) 下課後趕快回去宿舍睡一下...醒來吃完同學帶回來的冷便當就趕緊回台北去上班 這樣咬著牙好歹也是畢業了 只是想告訴你,看不慣你爸的作為就來些行動吧 不要光用嘴巴講 你爸養你到這麼大也不虧欠你什麼了 如果沒有能力就嘴巴閉上忍耐 等到以後再接你弟跟媽媽出去住 因為我有這樣的經驗,講話很直,不好聽的話就當沒看到吧!
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就是不斷地放下,真正讓人難過的不是失去,而是沒能好好的道別。」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貧民窟
文章: 3,934
|
引用:
那要看樓主自己怎想囉,別人的家務事我們八竿子打不著 男人外遇都搞出小孩了,也帶回家了只差沒將女人帶回家一起住,這樣都沒離婚我們能說什麼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976
|
引用:
+1,且換女朋友是換,也就是分了在交,如果同時背著現任女友在交 一個的話,我想板上因該有很多好人會志願幫忙修理的,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東 屏東 台中 高雄 台北
文章: 195
|
樓主心胸且放寬些,"那個小孩"或是你所說的"賤種"是你的親弟弟啊!大家都知道你母親所受的委屈.可是整個事件的罪人是你的父親,其他人嚴格說來都是受害者;今天這個小孩會出生到世上成為你的兄弟,就代表他跟你有緣分,至於是善緣還是惡緣,就要看樓主你自己了.從你的文章看來,你同父同母的弟弟與這個可憐的小孩已經結下善緣,你為人兄長的何不從善如流呢?至於你的母親所受的委屈,本人亦感同身受;因為家裡也遇過類似的事情.莫用脾氣暴躁來當作行為準則,身為一個人,本來就要承擔很多無法預料也不願意的意外.意外的人生結局未必是壞的,願樓主三思.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流放中
文章: 575
|
引用:
只怕pikach18 是他辛苦的老媽養大的,他那人渣老爸只出房租,要弄上 外面的女人只怕手上的錢都捐獻了,pikach18 也說了他老爸跟外面的女人 租屋同居。看不出他老爸那種工作法撐的住兩個家庭。 不過我不同意欺負小弟弟,小孩是無辜的,不要把對人渣老爸的恨意投射到 小孩身上。怎麼外面的姨娘生了小孩不自己帶?這樣說起來這女人也實在 夠糟糕 ![]() ![]()
__________________
不婚教三大指導原則: 投降輸一半 退一步海闊天空 禁止相親聯誼 ![]()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市東區
文章: 457
|
小孩是無辜的呀 要怪就怪父親吧 千萬別怪小孩他只不過是游比較快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