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37
|
為何拒絕盤查??
![]()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5
|
看起來這次是恐怖份子贏了
看起來這次是恐怖份子贏了
因為他們成功的毀了英國警察的心理 以暴制暴 失控中的世界 李家同/暨南大學教授(新竹市) 這幾天,如果你有看CNN或BBC新聞的習慣,一定會很沮喪。七月二十一日,倫敦又有四起爆炸;二十二日,倫敦的便衣警察殺死了一個人;二十三日,埃及又發生了大爆炸案。看起來,這個世界已經相當失去控制了。 英國一直是一個非常文明的國家,他們的警察一直是不帶槍的,因為兇殺案也很少與槍有關。當年在美國殺害馬丁路德金的兇手在倫敦落網,這個兇手當然帶了槍,但是去逮捕他的英國警察仍然沒有帶槍。我曾研究過他們如何做到的,的確令人佩服。美國警察不僅個個帶槍,而且也動輒開槍。英國在這一方面,向來顯示它是一個非常文明的國家。 可是,這一次,英國的便衣警察槍殺了一個並未帶槍的人,何況在他們開槍殺死他以前,他已經被推倒在地了。依據常理,警察一旦能有效控制嫌疑犯,就不能對嫌犯開槍;即使開槍,也絕不可以朝致命部位。這次英國警察一連開了數槍,幾等於格殺勿論,這種做法,在全世界都屬少見。 最令我不解的是,如果此人是位自殺性攻擊的嫌疑犯,為何要加以殺害呢?留下活口不是一件重要的事嗎? 倫敦的地下鐵,在二次世界大戰時,一直是躲避空襲的地方,也因此是最安全的地方。曾幾何時,倫敦的地下鐵已經變成了人人提心吊膽的地方。 這次倫敦警察的格殺勿論做法,已引起了舉國震動,因為這充分表示英國已經不是英國了。格殺以後,英國政府遲遲不召開記者會,後來召開卻語焉不詳。警方公布了上次炸彈攻擊的四名嫌犯照片,可是又說這次被擊斃的人不是四人之一,也沒有在被殺的人身上找到任何與炸彈有關的東西。 英國歷史上,還有一件非常值得他們引以為傲的事:大憲章的誕生。大憲章在公元一二一五年,由英王約翰簽署,這個大憲章中明文規定,非經審判,不得入罪,遑論剝奪人身自由;而且所謂審判,也一定經由正當而且法定的程序。這種想法,已是普世的標準想法,可是英國現在可以對外國人無限期的拘留,也無須起訴,當然也無所謂審判了。 不輕易帶槍,一直是英國警察的特色。未經審判就不得入罪,也一直是英國保障人權的做法。遺憾的是:這些都因為英國遭受恐怖攻擊而成為歷史。我們不禁要問,英國是否要將時鐘的指針倒撥?人類是否要走回比較黑暗的時代? 這次被殺亞洲籍年輕人,看起來是回教徒,我們可以想像得到英國回教徒對這件事的反應,他們認為他們將來很可能成為警察格殺勿論的下一個對象。恐怖分子的最終目標,不是摧毀某一個國家,他們最大的心願乃是人類的互相猜疑和仇恨。從目前的發展來看,他們是成功的。因為每一次恐怖攻擊都引起政府採用更強烈的反恐措施,但卻產生了更大的仇恨。 非暴力和保障人權都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象徵,如果因為恐怖攻擊,而使西方政府反應過度,不僅不能消滅恐怖分子,反而使人類文明大幅度退步。人類文明得來不易,一旦倒退,不知何時才能恢復。最遺憾的是,人類文明退步以後的社會,一定是一個更加充滿暴力的社會,因為人類會有一個觀念:惟有暴力才能解決問題。 一連三天的新聞,都顯示我們的世界已在失控之中,失控的世界源自於失控的領袖。反應過度絕對是失控的現象。埃及大爆炸以後,貝魯特又發生大爆炸。值得我們觀察的是:世界領袖們能不能冷靜而理智地處理恐怖攻擊事件。如果他們已經失控,喜歡看暴力電影的人有福了,他們只要看國際新聞,就可以得到滿足矣。 【2005/07/24 聯合報】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76
|
引用:
全世界大鎖國∼ 可怕!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
這種手法感覺不像是警察
比較像是殺手-.-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76
|
好像禮拜六還是禮拜日有個影集是地球人被追殺整個艦隊出走
帶頭的將領跟總統說軍隊不能當警察,因為軍隊是面對敵人,警察是面對自己人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無止盡的文件地獄~~
文章: 4,714
|
前陣子有部電影,由布魯斯威利演的....
也是描寫紐約被恐怖攻擊之後,進入戒嚴狀態...... 現在的倫敦只差還沒有戒嚴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肉食性動物巢穴
文章: 3,552
|
這警察有問題,就算是可疑人物,要用槍擊應該是朝非致命部射擊.
他老兄不但朝頭射,還"連開五槍",我想開一槍那人應該就差不多了吧? 這警察心裡狀態有問題.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
引用:
如果對方是一般的嫌犯 那大大這樣說 也許還說的過去 如果對方真的是"自殺炸彈客" 那可不是你射他非致命部射擊就可以解決的 (因為對方已經視死如歸 你沒打死他 那他下一個動作可能就是引爆炸彈)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肉食性動物巢穴
文章: 3,552
|
引用:
第一,警方完全不清楚男子身分. 第二,就是算是炸彈客,朝頭開槍卻連開五槍,開一槍就趴了吧? 開五槍,有很濃厚的發洩或是報復心態,不像是在執法.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
引用:
我比較傾向是這幾次的爆炸事件已經讓英國警方慌了手腳、草木皆兵 開了5槍有可能是真的要報復或是該員警已經被恐慌的心裡打敗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