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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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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兄
有可能會被叛防衛過當.....(大砲打小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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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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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感 =..= 好心告知 還被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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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中壢硬幫幫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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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跟王育誠投訴∼相信能把整個事件HIGH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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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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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可不可以帶M1A2戰車開上淡水街上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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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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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 , 防衛過當 .... 以前我提供過一種方式 !! 因為你撞他 , 很容易入罪 , 如果讓他撞你 , 這就 .. 嘿嘿嘿 先開車跑給他們追 , 然後當他們緊追在你後面的時候 , 來個緊急煞車 , 這不就是他撞你了 .... ps. 如果跑的掉, 就不要用這種方式了.. 此文章於 2005-06-08 09:34 AM 被 lioush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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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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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正當防衛的問題 稱正當防衛者,乃只針對現在進行中不法侵害或攻擊行為所為之必要防衛 以下列兩者為要件 1.存在緊急防衛情狀:遭到現在不法之侵害或攻擊,而造成必須施以防衛行為之危急情狀 2.實行緊急防衛行為:必須是客觀上必要且不過當,且在主觀上防衛者出於防衛意思 所以 基本上 1.若他只有一人或人數極少 你可以輕易開車避開他 結果你給他撞下去 這樣不行 2.你本來就想撞死他 這樣也不行 3.還有如你開車要撞他,結果他烙跑你還追過去撞他;或者他已經被你撞倒在地可能昏迷可能重傷,你又在開車把他輾死,這也不行 以上是我在極為忙碌下舉的例 不一定對 若遇到類似情況你照作 我絕對不負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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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肉食性動物巢穴
文章: 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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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大懂這種判定的邏輯. 有人拿刀要砍我,很可能要至我於死,而我出於自衛撞他, 他會不會死,這結果不是我所能預測的. 難道在對'歹徒行兇時的反抗,我還得考慮對方的人權嗎? 這是什麼歪理,鼓勵犯罪嗎? 個人對法律不勝了解所以想問問,非筆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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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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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上面 ![]() ![]() ![]() ![]() ![]() 不過還要考量一件事 就是基本上現在假設的狀況是你在車子裡面 如果對方只有一人 拿的還是我們小時候用來作勞作的超級小刀,這種狀況就很難說是存在緊急防衛情狀 如果今天你是被一大堆飆車族包圍無出路可逃 而開車往一方向撞傷其中之一 這樣應該可以認為是客觀上必要之防衛行為 而得適用正當防衛以阻卻違法 但是若你已經抱以"老子跟你拼了" 從第一個撞到最後一個 那就很難論是正當防衛了 ![]() ![]() ![]() ![]() ![]() 當然若你不是在車子裡面 那考量的角度又有所不同了 此文章於 2005-06-08 09:46 AM 被 aug0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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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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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認為法律只有約束力 卻沒有保護的能力 當我們受攻擊的時候 法律保護得了我們嗎 說那些都是廢話 先把那些壞人撞死了再說 不然死的就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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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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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catboss、lioushen、aug0123以及ggjtwo四位網兄的回答...
那如果已經被攔下了,對方(一群)拿刀敲砍你的車,吆喝你下車....這樣可以撞他們了吧... 另外,如果我在路上看到飆車族"正在"砍人,那我開車去撞他們,有沒有罪....撞死了呢? PS:我不是小白,也不是大濕,只是社會太亂了,多了解一點,或許是自保之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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