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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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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狀況就好像,當你真的看到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但卻因為好玩而故意凌辱他,你認為是那一邊比較不應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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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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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講法並不正確 這件事應該解讀成當一個有精神病的來騷擾你時,你該用何種方法去解決 1.不理 但是他繼續騷擾你 2.罵他 其實這根本沒用,但起碼自己心理爽一點 3.叫警察 本站的警察不管這檔事 歪理大師很喜歡到別人開的主題說歪理,個人認為在別人家裡被罵是他自找的 如果是歪理大師開主題別人進去罵他,這才構成你講的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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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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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說法不對,討論區人人可發言,這是所有討論區會員的權益 並不是我開一篇po,我就是這個po上的王了,誰也不能違逆我,沒這回事吧? 如果他到你的個人網站去亂,比如說我來這裡亂站長 你才能說是他到你家去騷擾你 而且就算到你家騷擾你,也不代表你有罵人的權利 就算你可以說罵人沒用,起碼自己心理爽一點 也還是不改這不應該的事實。 難道說今天有人在路上打我一拳,就就砍他一刀回敬嗎? 說這樣心裡會爽一點也好? 因為這樣的行為,會變成罵人合理化的藉口,此例一開。 任何跟你意見不合的人,你都可以用『我認為他是精神病』的理由, 對他開罵,這對這個討論區來說,並沒有任何幫助, 只會使這個討論區風氣更差。 對方硬凹,可以直接指正他的錯誤,甚至凹回來也行。是非公道自有論斷。 簡單的說,硬凹的人有問題,但罵人的問題更大。 硬凹的人沒品,但罵人則沒品更甚, 只可惜我不能說罵人的無恥,因為這會自打嘴巴。 此文章於 2005-06-03 07:34 AM 被 平原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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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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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點,堅決認定"16%是將近一半,一般人都不會認同。
但是當後面的回應上,卻有人提出了認同的看法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post1077318327 而其它人卻沒人要反駁他,只有直接言明,他只是為了吐KOG的糟。 當一個人只是對事不對人,反對他的則單純的對人不對事,試問這問題是出在誰的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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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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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你不了解他這個人 我不想再鞭他的舊文出來給大家看,他鬧過很多文章了,如果你認為這是他的自由 那別人罵他也是自由,請不要有兩套標準 如果大濕該被停權的話,這個人其實也差不多了 如果有人認同16%是將近一半 那我認為罵樓主白痴智障的人其實是在稱讚樓主 當然如同你說的,一般人都不認同,但只要說的人是這樣認為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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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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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抓了一張圖~~ ![]() 這位叫 "andy1976" 的真的是很沒水準, 以為躲在網路後面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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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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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是什麼樣的人,我是否不了解他這個人,跟罵人應該不應該有什麼關係?你這樣的回答,這正好證明我說的 當一個人只是對事不對人,反對他的則單純的對人不對事,試問這問題是出在誰的身上? 他如果罵人,我也同樣認為他不對,這怎會是雙重標準? 簡單的說,你走在路上有人罵你,但你卻因此拿刀砍他,你認為法官會判誰錯?他罵你不對,但你拿刀砍他,錯的更大。 如果他罵你是他的自由,那就請罵回去,他要硬凹是他的自由,那就請你凹回去,這還是不改罵人錯更大的事實。 你認為罵樓主白痴智障的人其實是在稱讚樓主,你想這樣認為是你的自由,但你說出來,字打出來就構成辱罵的事實。 此文章於 2005-06-03 01:58 PM 被 平原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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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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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邊都有錯,只是評價大小~ 不是有"檢舉"這個功能,如果按下去站長不處理,表示這種自招損益的爭執在本站是可以接受的,站長沒有必要管這種爭吵的小事。如果每個人都要站長來判斷某個爭吵的界限在那裡,那有人有那麼多閒閒沒事的時間,學法院先繳個裁判費倒是可以考慮一下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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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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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整件事就是樓主進人家的主題亂凹,結果被另一個人罵,你舉砍人的例幹啥?砍人當然有罪 罵人要看情況,回你這句"就算到你家騷擾你,也不代表你有罵人的權利",這根本是你自己 在講的,實際的狀況我罵過騷擾我家的瘋子比這更難聽的話,而且還當警察的面有錄音 這錄音最後都按程序往上走,最後公權力判定我沒事,瘋子進療養院 這件事本來兩方都有錯,我看你也是對人不對事,你自己都說了 "他罵你是他的自由,那就請罵回去",那就請樓主依遊戲規則罵回去 你真的整篇看完了嗎?看完了再來發表意見吧,事情不像樓主單方的說法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82938 這個站的遊戲規則由站長來決定,我看你在幫站長下網友有到別人討亂串騷擾的決定, 站長可沒說可以隨便到別人的討論串騷擾,這邊有相關的討論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84807 罵人固然是不對的,但是騷擾人家也絕對不是正當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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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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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瘋子到你家騷擾,法院判你沒事,那是因為你沒有砍人,如果有砍人的話那結果又大不相同了,可能法院認定騷擾對他人的侵害跟你罵人差不多吧。這就跟我所謂的他亂凹,你再凹回去意思差不多。 而你所謂樓主進人家的主題亂凹,這算騷擾,這話不是很恰當,討論區本來就是人人可發言,可表達想法的,難道表達不同意見也不行?又不是一言堂。但是站長是否容許人身攻擊?或是站長認為亂凹跟罵人程度上差不多,這點我就不清楚了。 至於你所謂"他罵你是他的自由,那就請罵回去",難道你認為,討論區上容許這種人身攻擊的文章充斥,這是一件好事嗎?就算你希望他罵回去,但他仍然是保持風度沒有罵你。那誰對誰錯就很明顯了吧? 至於你舉N大師的例子並不恰當,如果KOG被停權,那是不是所有開主題的人,其它人一定不準反對?反對代表騷擾,所以就停權?我想應該有滿多網站,網管會反對無意義的灌水的,這也算是小白的一種,不過若只是表達反對意見的話,這是人人都有的權利吧。一來他雖然愛亂凹,但至少內容還不算是完全無意義,二來各討論區只要有筆戰,大家的行為跟KOG不也大同小異。只不過他的時間特別多,把大大小小的筆戰全攬到身上而已。 另外我那一句話對人不對事了?我純就只是,有人罵人不對,針對這點評論而已。誰罵人誰就不對,何來對人不對事的說法。 此文章於 2005-06-03 03:41 PM 被 平原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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